浙江金华重拳呵护碧水蓝天 475家企业被立案查处

2016年06月21日 13: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朱智翔

  金华市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朱智翔 摄

  金华市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朱智翔 摄

  金华市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朱智翔 摄

  21日,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通报了第四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截至目前,金华市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已经检查企业5209家,查封扣押33家,关停取缔38家,立案查处475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7家,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被点名通报的第四批环境违法典型的案件共10例,包括婺城区中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处理畜禽粪便案、东阳市创新门业超标排放污水案、义乌市稠岩饰品厂外排重金属超标废水案,以及磐安县禹山矿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等。

  “我们将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快从高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的‘零容忍’,努力把金华打造成环境执法最严格、环境监管最严密的城市,切实构建起良好的环境秩序。”金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完)

  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1.婺城区中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处理畜禽粪便案:2016年4月22日,婺城环保分局对位于婺城区蒋堂镇莲塘村的金华市中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大量畜禽粪便露天堆放,并有污水流入外环境。经监测,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超标。环保部门依法责令该养殖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2.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启亮五金加工点废水直排案:2016年3月25日,金华开发区环保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浙中模具城A-13的王启亮五金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加工点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直接外排。经监测,外排废水中pH值、总锌均超标。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行政拘留。

  3.兰溪市王超群废塑料破碎项目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案:2016年5月19日,兰溪市环保局接到举报,反映石渠溪石渠到香溪段溪水发红。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沿溪排查,发现该红色污水与王超群废塑料收购加工点污水沟水样相似,经进一步调查,该加工点未经环保审批,且收购塑料输液袋、塑料输液瓶等医疗废物及一次性针筒等危险废物用于生产,产生的废水又直接外排。经监测,外排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色度、总铜、总锌均超标。兰溪市环保局依法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查封破碎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根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

  4.永康市高氏五金厂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案:2016年5月9日,永康市环保局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巡查发现,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堰头村致富小区10号第二幢厂房的永康市高氏五金厂五金冲压件制造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废水处理设施损坏导致生产废水经雨水沟向外排放。永康市环保局依法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查封和立案查处。

  5.磐安县禹山矿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16年4月28日,磐安县环保局在对浙江禹山矿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玄武石破碎生产线的粉尘处理设施损坏,造成企业周边粉尘污染严重。磐安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且在粉尘处理设施未修复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当场采取断电措施,作出罚款5.6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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