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应急救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通过。从6月起,本市职工或直系亲属如遇突发重大疾病或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就可以向工会提出应急救助,职工本人最高救助金额为5万元,直系亲属最高为3万元。
办法规定,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发重大疾病、突发自然灾害等原因,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在疾病以及灾害发生当年内,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救助申请。其中,重大疾病目前暂列为5种。包括: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深度昏迷和其他特殊病例。
《办法》强调,应急救助并不是随意申请,而是本着多级、多渠道的救助原则。即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单位、集团或地方等多级工会救助的基础上,才能向市温暖基金会申请应急救助。或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政府医疗救助、工会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所在单位救助、市温暖基金会专项基金救助之后,医疗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生活仍难以维持的,依据其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经审核后给予相应救助。
对于职工本人,根据大病医疗自付额度,救助比例分为了5档。1万到3万元,救助比例为20%;3万到5万元,救助比例为25%;5万到8万元,救助比例为30%;8万到10万元,救助比例为35%;10万元以上,救助5万元。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最高给予一万元救助。
经过申请、审核、公示后,救助金将通过“京卡·职工互助服务卡”直接发放到职工的卡中。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