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个别市县村“两委”负责人占80%

2016年06月23日 1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今日介绍,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

  宋寒松介绍,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扶贫领域主要犯罪主体相对固定,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

  他介绍,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

  另外,宋寒松介绍,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另外,基层扶贫部门的一些领导人员也成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的人群。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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