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省将杜绝土地粗放利用的发展方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下称《意见》)当天在此间公布。
“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量下降了37.62%,超过了国务院下达给湖南省31%的目标任务,有20个县市成为全国资源节约集约模范。然而,由于有些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等原因,土地闲置、批而未供、过度抵押融资等问题依旧存在,特别是园区土地节约集约程度总体偏低,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迫在眉睫。
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介绍,《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末,湖南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71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万公顷以内;五年平均供地率由“十二五”末的68%提高到75%。
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方面,《意见》要求,工矿用地原则上不得突破现行规划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以及耕地保护等情况相挂钩;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提高利用效率,《意见》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鼓励以工业用地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实行弹性出让,并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的税收调节机制;引导土地立体开发,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工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或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增加土地价款。
“我们要强化土地供应监管,对考核年度前一年至前四年,分别按照40%、60%、80%、90%对供地率进行考核,供地率三年及三年以上未达标的市县,要暂停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申请,并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方先知说,要综合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三年以上的城市原则上停止房地产用地供应。
针对开发区建筑容积率偏低、投入产出强度不高、闲置和浪费现象多等情况,方先知表示,从今年起,按一年一更新、三年一次全面评价的要求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倒逼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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