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个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布

2016年06月30日 07: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高敬 董峻

  6月29日下午,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2015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本次审计涉及42个中央部门及241家所属单位,审计财政支出预算1891.62亿元,占这些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36%。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7.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640亿元,完成预算的99.0%,增长8.4%;中央财政赤字11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审计署昨日发布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公告中首次披露了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署对5大党中央部门进行审计

  接受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党的部门有: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等。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是首次出现在此类审计公告中。

  至少从2005年起,国家审计署每年公布中央部门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2009年发布的公告中,首次涉及党的部门,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个部门,2008年度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因此公开。此后每年均有部分党的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接受审计。

  昨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均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上述5个部门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及部分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问题突出

  刘家义表示,滥用行政审批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公共权力谋取私利问题仍较突出。审计报告显示,此类问题线索有287起,主要是有关领导干部直接或变相干预、违规审批、暗箱操作,向亲友或其他特定对象输送利益,并从中收受钱款、房产、股权等。

  上述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已有270多人受到处理。刘家义指出,有基层管理人员内外勾结,“一条龙”式造假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

  根据29日的审计报告,上述问题的线索共55起,主要是县乡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主动参与或协助企业、个人造假,通过伪造公文和印章、伪造银行资信证明、伪造合同或经营资料、盗用农户身份信息等方式,骗取农业综合开发、拆迁安置、扶贫等财政补助。

  交通部研究院评比收入1600余万

  刘家义透露,有的部门和所属单位利用部门权力或影响力取得收入。主要有:民政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老年人才信息中心违规开展评比达标或资格考试等活动,从中收费1351.48万元;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业协会、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等17家所属单位在受部门委托开展评审、评比、达标等活动的同时,又从参评单位取得咨询等服务收入5.78亿元,其中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在受托开展“公交都市”称号评审、技术指导、验收审查工作时,以技术服务名义取得收入1630.9万元。

  32起线索涉借网络非法集资、洗钱

  刘家义指出,存在借助网络技术手段,有组织、规模化、跨区域实施非法集资、洗钱等活动。此类问题线索有32起,其中10起是通过注册系列空壳公司、建立专门网络平台、承诺高额回报,以会员互助、公益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另外22起是利用虚构交易,通过轮替作业的银行账户链条,接受多地转入资金,实施账户间高频快速划转、反复切分整合,最后转给指定的境内外账户,涉嫌非法洗钱。

  2138人受到撤职、停职检查等处理

  刘家义透露,审计署直接跟踪审计29个省本级和36个中央部门单位,通过对23个方面80多项政策涉及的5200多个单位的审计,促进新开工、完工项目9408个,加快审批或实施进度项目9454个;促进财政资金加快下达5288.22亿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144.25亿元,整合和统筹使用资金732.1亿元;促进取消、合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134项,取消职业资格、企业资质认定等241项,停止或取消收费111项;促进完善制度50多项,出台风险防范措施20多项。

  此外,有2138人受到撤职、停职检查等处理,有90多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

  央企金融

  有金融机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推动股价获利

  审计署对农业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审计,持续跟踪8家重点商业银行贷款投放情况。同时,重点审计了中国石化、南航集团、中铝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

  金融机构追责问责219人次

  审计发现,金融机构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放贷、违规办理保险或债券、股票业务等问题,有18起涉嫌重大违纪违法;发现向已列入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名单的部分企业等新增融资120多亿元。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光大集团、农业银行、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太平保险5家金融机构存在超标准购车、在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7262.3万元。

  据悉,有关金融机构已整改207.53亿元,修订完善制度103项,追责问责219人次。

  涉非法利用内幕信息牟利的线索共59起

  刘家义透露,有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工作人员非法利用内幕信息牟利,此类问题线索共59起。“主要是利用掌握的债券发行、股票交易、停牌复牌、企业并购等内幕信息,直接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投机买卖,或者组织关联账户实施趋同交易,甚至推动特定股票价格波动从中获利。”刘家义解释说。

  10家央企损失浪费20.84亿元

  审计发现,10户央企资产、收入和利润不实,分别为64.06亿元、585.82亿元和71.96亿元;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投资中不规范问题涉及808.76亿元,造成损失浪费等20.84亿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国电子、中国海油、港中旅集团等7户企业所属的8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591.23万元,涉及64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0户企业所属的70家单位存在违规购建楼堂馆所、超标准办会购车、公款旅游、打高尔夫球等问题涉及11.16亿元。

  51项重大决策损失126.82亿元

  根据审计报告,此次审计抽查10户企业的2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中,有51项存在违规决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不当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等126.82亿元;发现47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及295.02亿元,其中16起涉及金额均超过亿元,94名责任人员中有26名为企业负责人。

  资金动向

  被抽查地方政府投资基金近七成存定期

  根据29日的审计报告,审计署专项审计了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抽查了17个省的40个县。

  1.51亿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

  刘家义透露,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其中,29个县的59个单位和28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编造到户补贴发放表、重复申报、假发票入账等,虚报冒领或骗取套取扶贫资金5573.13万元;14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违规将6091.35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市政建设、宾馆改造等非扶贫领域;17个县的25个单位将2194.78万元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和发放福利等;7个单位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收取项目推广费等1249.3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经费。

  2.6亿扶贫资金闲置超过两年

  根据审计报告,共有8.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刘家义透露,由于统筹整合不到位等,抽查的贫困县每年收到上级专项补助200多项,单个专项最少的仅4800元;抽查的50.13亿元扶贫资金中,至2016年3月底有8.43亿元(占17%)闲置超过1年,其中2.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最长逾15年;17个县的29个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或未达预期效果,形成损失浪费2706.11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已追回资金1422.6万元,收回闲置资金6981.59万元。

  14个创业基金从未投资

  刘家义介绍,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13项政府投资基金募集资金中,有1082.51亿元(占30%)结存未用。

  抽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现,通过审批的206个子基金中,有39个因未吸引到社会资本无法按期设立,财政资金13.67亿元滞留在托管账户;已设立的167个子基金募集资金中有148.88亿元(占41%)结存未用,其中14个从未发生过投资。

  地方政府投资基金也存在类似现象,抽查地方设立的6项基金发现,财政投入187.5亿元中,有124亿元(占66%)转作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科研院所两年接受检查评审3500多次

  审计报告显示,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科研经费管得过死,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北青报记者获悉,从抽查11个中央部门单位科技资金使用情况看,仅扩大开支范围、利用假发票报账等问题金额就达3.17亿元。

  审计还发现,对科研单位和科研项目的检查繁多,加重了科研单位负担,如中科院所属85个院所2013年至2015年共接受各类检查评审3500多次,其中以“审计”之名进行的有760多次,在此期间审计署对中科院部门仅重点延伸审计了15个院所。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比预算数减少9.43亿元

  2015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73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4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44亿元,减少1.9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87亿元,减少3.72亿元;公务接待费5.42亿元,减少3.77亿元。

  刘家义表示,各部门重视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但有部门和单位执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管理制度未完全到位。如在公务接待方面,海关总署等3个部门和中国青旅集团公司、民族文化宫等16家所属单位超标准列支、转嫁接待费等240.98万元。

  据悉,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已上缴国库8496.84万元,追回或退还8916.92万元,调整账目23.13亿元。 本组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孟亚旭

  解读

  审计署负责人解读审计报告的特点

  发挥资金效益的创新做法得到鼓励

  审计署29日公布了《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坚持鼓励创新 宽容失误

  这位负责人介绍,审计工作报告在坚持客观求实,更加全面审慎地反映情况、揭示问题、提出建议的基础上,注重坚持鼓励创新,更加准确客观地把握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015年,审计署多次发文,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党的政策、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坚持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包容创新试错的新机制。

  如对一些部门或地方跨项目调剂预算和专项资金等问题,审计中坚持客观分析、仔细甄别,对确属有利于政策落实、发挥资金效益的创新做法,积极鼓励,并推动健全既有利于规范管理又具有较强灵活性、适应性的预算调整机制。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益、但与有关部门规章相抵触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坚持凡是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化解产能过剩的,凡是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质增效的,凡是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凡是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的,凡是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决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追根溯源,促进总结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反映三个层面具体问题

  这位负责人介绍,报告主要反映了三个层面的具体问题:决算方面,主要是未详细报告预算级次变化、部分收入列报不够全面、据实结算事项处理不够规范、未按要求报告财政资金绩效情况等;预算执行方面,主要是违规套取和使用资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事业单位预算保障办法不够明确等;财政绩效方面,主要是有的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结转结余、部分预算执行进度慢、部分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征缴入库不及时、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划分不够明确等。

  揭示三大领域相关风险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财政、金融、企业等领域相关风险:财政领域重点反映了审计的11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1个县政府债务管理虽得到加强,但部分地方发债融资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存在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违规或变相举债等问题;金融领域重点反映了有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呈双升态势且发生领域趋于集中、化解空间收窄,金融监管尚不完全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等问题;国有企业领域重点反映投资和决策中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境外业务中存在项目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和佣金支付等关键业务环节管控薄弱等问题。

  严肃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对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工作报告归纳了四个特点——滥用行政审批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基层管理人员内外勾结“一条龙”式造假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工作人员非法利用内幕信息牟利、借助网络技术手段实施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问题比较突出。

  审计报告指出,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083亿元,制定完善制度5947项,处理5500多人,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推进了深入核查、落实责任、妥善处置;对体制机制性问题,推进了相关领域改革和完善制度。文/新华社记者 高敬 董峻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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