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掀起衣服,表示以前做过心脏手术。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地铁早晚高峰时人流拥挤难免碰撞,今年33岁的李某在乘地铁时,因被57岁的朱先生碰到便挥拳相向,将对方打成轻伤。昨日上午,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李某在朝阳法院受审,他当庭痛悔自己当时不冷静。
昨日上午9时30分,李某被法警带入法庭。他上穿黑色长袖T恤,下穿白色裤子,额前头发长得几乎要遮住了戴眼镜的双眼。本科毕业的李某是北京中财创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就在大屯
路东地铁站附近。
朝阳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24日8时许,在朝阳区地铁5号线立水桥开往宋家庄方向的地铁车厢内,李某与57岁的朱先生互殴,将朱先生左侧额颞部打伤,造成其急性硬膜外血肿、脑挫裂伤、头面部等多发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朱先生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庭上,朱先生也到庭控诉。
李某认罪并痛悔自己不冷静。他辩称,当时他是从13号线在地铁立水桥站转5号线,他是第一个进地铁。进车厢后,他背靠车厢内一立杆站着,朱先生上车后将脚放在了自己的两条腿中间,自己说了他一句,两人才动了手。
李某律师称,朱先生住院期间,李某的妻子去医院求朱先生和解。其妻子没有工作,家里女儿才一岁多,父母退休多年,身体不好。律师也曾找朱先生协商和解,但遗憾的是朱先生没有答应,故望法庭轻判。
庭上,朱先生多次情绪激动地称,他和李某不是互殴,当他被后面的人挤上地铁后,发现李某旁边有点空地儿,就想站过去,地铁内太挤,他碰到了李某的腿一下,两人还没说上一句话,李某便照着他的脸打了一拳,把他打得满脸是血。自己在地铁里便打了110报警,并抓住李某的头发,不让他走。在大屯路东站,李某下车后,朱先生也跟着下了车,“李某还说‘你再抓我,我再揍你’,还说‘不就是几个钱的问题吗?’”朱先生面对旁听席,掀起自己的上衣,露出自己胸前的手术痕迹,“我是一个做过心脏手术的人,并不在乎钱,他这一拳足够把我打死。”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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