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急诊室“床贩子”能不能一禁了之

2016年07月06日 13:46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郑山海

  在震慑床贩子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如何解决急诊滞留患者的床铺问题。床贩子存在的核心,是急诊资源的紧缺及调配问题,恐怕难以一禁了之。

  “号贩子”风波刚刚消停,有媒体又爆出“床贩子”——据报道,在一些知名医院的急诊室内,活跃着这样一批人,他们囤积着一批简易床铺,以一天300至500元的价格,出租给那些前来就诊而无处安身的患者或家属,虽然价格不菲,但是生意火爆。

  从本质上说,床贩子与号贩子基本属于一丘之貉,都是瞅准了医疗资源不足的空子,以患者看病的困难为依托,凭借自己的资源优势,坐地起价,获取不义之财。

  从行为上讲,他们是非常不道德的,但从效果上看,却似乎有一些存在的理由。这些价高质次的出租床,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带给那些饱受病痛折磨的人一个卧床休息的机会。而卧床恰恰是许多疾病救治过程中,最为基础的一个措施。所以,床贩子虽是一种极不合理的存在,但在许多医院的急诊却又拥有广泛市场。

  那么,为什么偏偏在急诊科室拥有床贩子呢?

  这是因为急诊与病房不同,急诊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医疗场所,病人数量本身存在一定弹性。加之急诊患者大多有一些相对特殊的问题,需要在急诊停留的病人数量也相对较多。而且,一些慕名到名医院救治的患者,有时因为挂号困难,也可能到急诊救急。这些因素叠加,使得不少医院的急诊压力非常大,滞留的患者也常常超出接诊能力的数倍。很多新进的患者对于此状况也没有准备,等他们到了人潮拥挤的急诊科,才意识到床铺可贵,而床贩子瞅准的,正是这样的“商机”。

  对于床贩子,医院一方面不屑于管,另一方面也不方便管。不屑于管,是因为床贩子对整个医疗流程并无什么实质伤害,管理的意义似乎不大。不方便管,是因为医院没有执法部门,对于床贩子这种并不清楚适用于什么条例管理的现象,更是无可奈何。

  在床贩子新闻曝光后,有执法部门表示将进行调查,可能会对这种现象有一定的震慑,但管理的本质是应该让医疗流程更加顺畅。在震慑床贩子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如何解决急诊滞留患者的床铺问题。

  首先,是不是可以建立相对“阳光”的租床业务,由医院实施管理,一方面让利于民,一方面让医院有所收益。

  其次,理顺急诊的接诊及转诊流程。例如由急诊专业制定相对规范的急诊患者留观评分标准,由接诊医生实施评分,评分不够留观标准的,急诊医生有权让患者离开,并有法律保护。同时,完善各大医院急诊与普通医院病房的转诊机制,经过急诊处置后,需要后续康复治疗的,立刻转院,保证急诊的床位能够真正留给急诊患者。

  床贩子存在的核心,是急诊资源的紧缺及调配问题,恐怕难以一禁了之。事实上,有一些躺在出租床上的急诊患者,他们的病情只是属于需要医疗帮助而非医疗急救的状况,为他们寻找到属于他们的医疗单位,可能比找到价格合理的出租床,更有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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