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美丽城市” 贵阳标准发布

2016年07月09日 09:01   来源:贵阳日报   

    7月8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6年年会举行“发现城市之美”主题论坛,与会代表就建设中国特色“美丽城市”评价标准达成共识,并发布“贵阳标准”。

  中国特色“美丽城市”是指全面彰显“生态自然美、人文特色美、经济活力美、社会和谐美、政治清明美、生活幸福美”,具有自身特色,能够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城市。生态自然美是要牢固树立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自觉推动彩色、循环、低碳发展;人文特色美是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历史文化与建设现代化都市的关系,不断增强城市软实力;经济活力美是要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坚持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统一;社会和谐美是要健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治清明美是要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水平;生活幸福美是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此次发布的“贵阳标准”是在去年年会发布的《建设中国特色“美丽中国”贵阳共识》的基础上提出的。与会代表认为,“美丽城市”需要遵循导向性、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开放性原则,根据中国城镇化发展现状,作出科学判断。因此,论坛上发布的《建设中国特色“美丽城市”贵阳标准》紧紧围绕“生态自然美、人文特色美、经济活力美、社会和谐美、政治清明美、生活幸福美”六方面展开,参考国内外研究成果和评价指标体系,选取评价指标,并确定各指标权重(总计为100单位)。

  该标准评级指标分三个等级,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36项,三级指标138项。其中,一级指标中的“生态自然美”权重定为20,其他五个维度美丽体系按等权重方法确定为16。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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