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省盐务管理局获悉:四川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省级各部门和各地(市、州)广泛动员,密切配合,针对专项治理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全省21个市(州)共开展专项治理联合执法552次,出动执法人员3427人次、执法车辆907台次,检查加工用盐单位5402户、餐饮和学校食堂2273个、食盐零售网点1.64万个,查获盐业违法案件371件,查获盐业违法盐产品142.26吨,其中查获假冒食盐案件130件,查获假冒食盐37.72吨,公安机关对盐政部门移交的假冒食盐案立案侦查4起、刑拘3人、批准逮捕1人,专项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了解,针对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保障食盐安全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促进盐业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食盐安全,营造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二是按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形成执法合力,维护好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间全省的食盐安全。专项治理期间,省级各部门继续加强对各地专项治理的督导,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抽查,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三是全省各级盐政和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对涉嫌犯罪的盐业违法案件,特别是假冒食盐案件的协同、配合,力争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一批大要案、打掉一批制贩假盐的团伙和集散窝点。
四是通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食盐安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结束后,指导各市(州)根据市场形势,健全食盐市场监管体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好制贩假盐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