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八大里”为核心 实现各类项目精准对接
区投促局创新招商引资思路
上半年:
实现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额95.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8%,同比增长16.97%
实现吸引外资实际到位额10401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65%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引进京冀企业77家,总投资额73.46亿元
引进500强企业6家
实现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额95.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8%,同比增长16.97%,位居中心城区第一;实现吸引外资实际到位额10401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65%;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引进京冀企业77家,总投资额73.46亿元;引进500强企业6家……这组数据是河西区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的成绩。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河西区投资促进局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为抓手,坚持“吸纳承接、融合提升、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以产业、科技、人才、公共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加强与京冀地区相关部门的全面对接,积极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实现了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促进了河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新老八大里、黑牛城道、陈塘商务区及解放南路起步区等是河西区重点工程项目,为此,区投促局紧紧跟进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他们将这些项目作为重点,认真规划调整、整理进度,加强与工程指挥部、土地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联系,随时做好资讯更新,第一时间对外发布。针对在建的“新八大里”受到社会各界瞩目的情况,区投促局更是将其定位为招商引资的重中之重,多次召开“新八大里”开发建设现场推动会,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引导“新八大里”开发企业与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专项对接,扩大合作交流,区投促局综合考虑河西区发展基础,坚持高端、高质、高新的发展方向,确定“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功能及产业定位, 重点发展创新金融、高端服务业、现代商业、文化创意等产业,将其建设成为本市的金融中心、现代商务中心和高端商业中心的核心区,成为新的城市中心。
在整个招商引资工作中,区投促局坚持用开放的思维、探索新的方法,做到“走出去、请进来”,即,主动出击,请来实力雄厚的优秀企业。他们大力开展“外埠行”和企业“河西行”,积极参加全市“外埠行”活动,认真挖掘企业投资信息。6月底,投促局以“2016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大型商务活动为契机,与各行业新领军企业沟通交流,捕捉投资信息,重点邀请国内外在谈项目单位负责人到河西考察,予以精准对接,并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推进产业招商和定向招商,全力搭建招商平台。科学、创新的思路使越来越多的知名企业开始关注河西,上半年,北京、河北企业“河西行”达20场次以上,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来河西参观考察300人次以上,相当一部分达成了合作意向。
在创新招商引资方法的同时,模式的创新也是区投促局的一大工作亮点。他们采用“天津总部+外地生产基地”模式,引进了山西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国泰科技有限公司,在河西区分别注册成立了中德瑞宝(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泰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和1亿元,作为区域总部、结算中心和研发中心,目前还有河南、山西等多家意向企业在洽谈;“借重首都资源+上市挂牌”模式引进北京婚礼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英飞申特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首都企业,在河西区注册成立了区域总部公司,注册资金均超过1000万元;引进中关村(000931,股吧)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自今年3月初运行以来,已与天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8所学院达成了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协议,累计400余项可实际转化的科研成果。
成功引进企业后,区投促局不断完善优化后续的服务工作,让广大企业安心经营、顺心发展。上半年,他们促成了平安集团与泰达控股强强联合,积极协调河西区与泰达控股、平安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平安金融中心”。今年3月底,平安不动产以4.83亿元人民币完成对泰达控股旗下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收购,“平安金融中心”正式启动。中心位于马场道与南京路交口,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集办公、酒店、公寓于一体,预计总投资70亿元。两家企业集团将全面整合旗下相关金融及高端现代服务业要素聚集河西,打造天津城市新地标。为使企业更好地了解河西区招商引资的政策,区投促局定期组织产业政策系列宣讲,面向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宣讲活动。年内,他们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各组织一场宣讲,用优越的产业政策撬动优质企业来津发展。他们还积极筹建河西区驻北京招商联络处,力争年内正式运转,并抓住各种契机召开10场专题招商会,推介河西优势,发布出台的扶持企业发展系列政策;继续聘请招商顾问,建立北京招商顾问联络网,充分发挥人脉资源优势,为河西区引进更多更好的首都企业。
下半年,区投促局充分发挥在津异地商会、各类行业协会、社会专业招商机构等服务组织的作用,围绕河西区定位和产业布局,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招商模式,吸引更多企业到河西投资发展。他们将服务好中海、中冶、北大资源、天地源(600665,股吧)等“新八大里”在建大项目,确保如期完工;加强与市土地交易中心等市属部门的密切协作,扎实推进解放南路沿线、陈塘自主示范区、老八大里、小白楼联合广场等项目的土地收储和规划进度;做好中交地产等20余家央企及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近期集中来考察洽谈的筹备接待工作,力争达成合作意向。 记者 杨波
栽下梧桐树
引得凤凰来
今年上半年,河西区各有关部门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契机,以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为引导,有计划、有目标地走出去、引进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成为全市经济工作的亮点,受到了市有关领导和各兄弟区县的赞扬。
陈塘自主创新示范区:
上半年,自创区河西分园累计新增注册企业561家,累计新增注册资本达到17.45亿元。
自创区范围内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数量为712家,第一季度新增78家,其中科技小巨人企业16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引进顺风挪宝新能源(000690,股吧)集团、睿为科技等多个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优质企业,并设立北方总部。
目前,自创区核心区已出让面积50.28万平方米,已建成项目3个共计14.6万平米,包括香年广场、青林大厦及创智天地;在建项目5个共计36.2万平米,包括安融大厦、颐航大厦、天房美棠和美年广场等。
区金融办:
上半年,全区新增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有2家企业已排队在审,预计今年能完成上市挂牌工作,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新增已完成股改企业7家, 启动股改企业9家,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河西区在市上市办的带领下,会同市级各职能部门,开展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工作政策宣讲和实务培训会4次,共计培训有意愿上市挂牌企业111家,目前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上半年,区金融办共调研摸底有融资需求企业3044户,发放中小微贷款798笔,金额252.5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80笔,达到71.58亿元;首笔贷款297笔,达到76.24亿元。
区楼宇办:
上半年,河西区楼宇经济累计实现全口径税收110亿元,同比增长5%。实现全口径税收超亿元楼宇24座,万顺国际贸易中心、天银大厦税收超10亿元;楼宇内新增注册企业944家,占全区新注册企业的42%,新增注册资本金34.23亿元,同比增长43%。截止目前累计盘活空置楼宇资源30万平方米,其中:今年1-5月份盘活10万平方米,涉及58座商务楼宇。
区科委:
截至6月底,全区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86家,全年任务完成300家以上,完成全年任务的81%,总数达到3061家;全区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8家,全年任务完成2家,完成全年任务的350%,总数达到61家;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4家在OTC挂牌,全年任务新增上市挂牌科技型企业3家,完成全年任务的200%。
民企局:
上半年,全区新增民营企业2193户,新增注册资本金62.99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2275户,新增注册资本金1.57亿元。截止2016年6月底,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43153户。其中,民营企业累计19080户,注册资本金累计613.29亿元;个体工商户累计24073户,申报资金数额累计14.07亿元。
发改委:
今年“促惠上”活动开展以来,河西区紧紧围绕四个专项活动的主题,积极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和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6月7日,解决解答各类问题3532个;落实贷款725笔,贷款金额241.53亿元;9家企业通过融资租赁需求审核;1家企业达到“小升高”要求。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0%。全运村、新八大里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支撑作用明显,9个项目实现新开工;引进京冀企业77家,总投资额73.46亿元;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43家,总数达3018家;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7家,总数达60家。
河西区政策引领服务企业
近年来,河西区为打造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高端服务业聚集,促进服务业发展提质增效,构建多业支撑的现代服务经济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制定完善了科技小巨人升级版系列政策、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新八大里产业政策、企业融资上市政策、楼宇经济政策等有关政策,打造河西区良好的政策环境、投资服务环境。全区相继出台了《河西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意见》、《河西区关于楼宇经济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天津市河西区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河西区“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产业扶持奖励办法》、《河西区吸引京冀企业来津发展的奖励办法》、《河西区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引入和发展的奖励办法》、《中共河西区委 河西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河西区关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等多项产业政策,从不同侧面精准扶持企业发展。
支持重点企业引入和发展的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
对当年在河西区注册纳税的,符合河西区产业导向的新引进企业;税务关系迁入河西区的区外企业;符合河西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稳定税收贡献的重点纳税企业给予扶持。
二、扶持标准(一)对新注册企业的扶持标准
自企业注册年度算起,连续三年以企业年度留区税收10万元为计算起点,给予10%至40%的扶持。
(二)对区外转入企业的扶持标准
对税务关系迁入河西区的区外企业,自企业税务关系迁入或注册年度算起,连续三年按照年度留区税收的50%给予扶持。
(三)对重点纳税企业的扶持标准
1、依据企业税收贡献大小,给予重点纳税企业1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2、为鼓励设计研究类、科技类重点企业留住高端人才,每年对企业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留区部分,按适当比例给予扶持。
(四)特殊招商优惠政策的扶持标准
对新引进(新转入)符合河西区产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有意向企业可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特殊优惠政策申请,并经相关部门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后,按有关标准执行。
三、政策落实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为五年;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并由河西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吸引京冀企业来区发展的扶持办法(摘要)
一、扶持对象
对由北京市或河北省的法人或自然人投资设立,符合河西区产业导向并注册纳税的企业;京、冀企业工作人员应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在项目洽谈中起实质性促成作用的第一信息人给予扶持。
二、对京、冀企业落地的扶持标准(一)对新注册企业的扶持标准
自企业注册年度算起,连续三年以企业年度留区税收5万元为计算起点,给予10%至40%的扶持。
(二)对重点纳税企业的扶持标准
对注册三年以上的老企业,按照《河西区支持重点企业引入和发展的扶持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租赁或购买载体的扶持标准(一)鼓励企业租赁办公载体
1、对租赁自用办公载体面积在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的,自签约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15%给予补贴;对租赁自用办公载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自签约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按照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
2、对租赁商业载体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自签约之日起,连续三年按照房屋年度租金的5%给予补贴。
(二)鼓励企业购买办公载体
1、对一次性购买自用办公载体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成交价的5%的标准给予购房者一次性资金补贴。
2、对一次性购买商业载体500平方米(含)以上开展经营活动的,按照成交价3%的标准给予购房者一次性资金补贴。
四、促进京津冀产业对接的扶持标准(一)支持引进企业总部及结算中心
1、对新引进的央企总部、民营企业总部、跨国公司总部(均须含结算中心,下同)、给予租赁面积三年的房租补贴,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相当于三年房租的资金扶持,并可同时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扶持标准,给予双倍扶持。相关企业总部扩大经营面积的,自新租赁或购买合同签约之日起,继续享受三年房租补贴或同等金额的资金扶持。
2、对新引进的央企、民营企业、跨国公司的二级总部、地区总部、总部直属的相关功能中心、部分北京市属国企总部和各类企业结算中心,可给予租赁面积一年的房租补贴,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相当于一年房租的资金扶持,并可同时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扶持标准,给予双倍扶持。
(二)科技研发机构
对京、冀地区国家级科研院所、各高等院校、中关村科技园区等科研机构新设立的科技研发、软件、设计为主的现代科技服务业,符合扶持对象条件的,可连续三年根据区域经济的贡献率大小给予扶持。对新认定的京、冀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除享受市、区相关政策外,科技小巨人企业再一次性扶持10万元;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再一次性扶持20万元。
五、政策落实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为五年;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由河西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产业扶持办法(摘要)
一、扶持对象
对在“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注册纳税,出租自有载体的产权单位;在“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注册纳税,由产权单位为管理“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内持有的载体,成立或委托的商业管理类企业;符合河西区产业导向、租赁或购买“新八大里商务商业区”内载体的新注册企业(金融总部、企业总部、国际国内500强企业等可适当放宽扶持条件)。
二、载体产权单位的扶持标准(一)商务楼宇产权单位的扶持标准
1、对持有商务楼宇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产权单位,自投入使用年度算起,按照年度房产税留区部分的50%给予连续三年扶持。
2、对持有商务楼宇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产权单位,引进符合扶持对象条件的落户企业,且租赁面积占持有面积80%(含)以上的,自投入使用年度算起,连续三年按照其持有面积内,符合扶持对象条件企业年度留区税收总和的10%给予产权单位扶持。
3、鼓励商务楼宇产权单位申报市、区亿元楼宇项目,对本办法有效期内,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亿元楼宇项目的商务楼宇,优先给予扶持。
(二)商业载体产权单位的扶持标准
对持有商业单体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产权单位,自开业年度算起,按照年度房产税留区部分的50%给予连续三年扶持。
三、政策落实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为五年;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由河西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