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高校毕业生来南京农业领域创业、就业,读大专、本科、研究生时的学费将全额“报销”。《南京市引进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补助实施办法》近日出台并实施,通过政策杠杆,集聚富有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的青年大学生职业农民群体。
《办法》规定,青年大学生在宁创业就业的农业领域,可以是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农村社区等,进入后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加工和农业科技服务;从事农产品加工或销售的,应能直接带动本市农业产业发展;创业的青年大学生,需注册成为农业科技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提供土地承包协议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记者从南京市农委获悉,申请学费补助的时间是每年7月1日至30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在宁从事农业创业或就业连续满3年,且毕业时间不超5年,大专、本科或研究生只能补助一个阶段学费。对留学归国人员,学费补助力度更大,是当年国内院校毕业的可补助对象学费平均水平的两倍。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