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吸引外籍人才“磁场”更强!解读16项出入境新政

2016年08月08日 10:29   来源:深圳特区报   解树森

  8月,深圳实施促进前海、蛇口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16项新政惠及对象包括在深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创新创业人才、留学生、外籍华人等多个领域层面的人群,惠及面广、针对性强、创新力度大。

  原标题:深圳吸引外籍人才“磁场”更强

  ——深圳实施16项出入境新政解读

  深圳新闻网讯 8月,深圳实施促进前海、蛇口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16项新政惠及对象包括在深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创新创业人才、留学生、外籍华人等多个领域层面的人群,惠及面广、针对性强、创新力度大;为我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来深发展、激励外籍华人来深创新创业提供极大的便利。本报特此对16项新政进行全面的独家解读。

  政策1:外籍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留华更方便

  解读:以往,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方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新政授权广东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认定标准,报公安部批准实施后,符合广东自贸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广东办自贸办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目前,此项认定标准已经报批。

  同时,对申请永久居留的自贸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加快审批进程,由原来的180日缩短为90个工作日。

  政策2: 自贸区外籍人才可积分拿“绿卡”

  解读:新政增设了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渠道,制订自贸区人才积分评估标准,对达到分值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永久居留,通过对人才的全面评估和成长性的考量,吸引更多的人才到自贸区工作和创业。广东省公安厅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积分评估体系,向公安部报批。据介绍,此项政策类似于我市的积分入户,达到一定分值的前海、蛇口自贸区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自贸区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政策3 :外国人在自贸区投资拿“绿卡”门槛降低

  解读:原来,外国人必须以自然人身份在自贸区直接投资,数额合计200万美元以上的,才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新政降低了门槛,除自然人身份外,扩大到可通过本人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投资额度降低为100万美元以上,投资情况稳定,纳税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政策4: 放宽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条件

  解读:以往,外籍华人如果想要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工作单位须为高新技术等4类企业、重点高等院校、七类科研机构,同时在上述单位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且要求工作满4年、在华停留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新政进一步放宽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条件,取消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对居住时限要求,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广东自贸区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政策5:为外籍华人在深自贸区创业提供居留便利

  解读:在我市自贸区创业的外籍华人,不再受60周岁的年龄限制,无需先申请《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凭工作许可证明和雇主担保函件就可申请最长5年有效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同时,新政为外籍华人创业增设了申请在华居留的渠道,可凭创业计划直接申请最长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政策6 :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到我市自贸区企业实习

  解读:以往政策不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来我国实习,新政则为自贸区企业与境外高校外国学生的交流互动提供了政策支持特,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受邀到自贸区企业实习。

  受邀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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