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脱贫攻坚:扶贫富农 金融创新多种模式服务三农

2016年08月11日 1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1日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工作是重中之重。内蒙古部分地区受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弱等因素制约,脱贫攻坚任务较重。金融扶贫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模式的创新为内蒙古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做出了有益探索。

  乌兰浩特市菜单式扶贫情况示意图

    一村一策,一户一法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加快农民致富步伐

  乌兰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2016年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当地有效探索创新菜单式扶贫,在走访调查摸清扶贫对象需求清单后,列出了68种扶贫方式。据乌兰浩特市扶贫办副主任王海江介绍,地方各镇、帮扶单位以及包扶干部都制订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并且立下责任状,各单位责任明晰,工作有序,切实做到扶贫工作“一村一策一部门,一户一法一个人”。

  在政府开出的多种扶贫菜单中,不少人选择了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方式。“我住上这样好的房子,要感谢党的好政策。”65岁的姜永财坐在新家的沙发上高兴的说。“我以前住的是50年代建的土坯房,如今政府给我们建了新房子,还教我们种植葡萄的技术,帮助脱贫致富。”

  搬进新家已有两个月的姜永财是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哈达那拉嘎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也是享受当地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受惠者之一。姜永财给记者们算了一笔账,搬进这所新房子需要花费七万五千元,他和妻子两口人通过政府实行的易地扶贫和产业扶贫政策,可以获得七万元的补助。“是农行的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帮助我们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 姜永财介绍说。

  和姜永财的情况类似,村里不少贫困户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成功贷了款。农行乌兰浩特支行行长高亘宇分析说,银行对选择产业、易地两种脱贫模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扶贫办在对其产业扶贫、易地扶贫实施情况验收后,根据确定的补贴标准拨付补贴、优先用于偿还农行贷款的形式,增加了银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使得银行对贫困农户的金融扶持操作性更强,目前发放的贷款中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贷款。葛根庙镇哈达那拉嘎查驻村书记鞠艳慧介绍,“贫困户贷款政府贴息5%,农行的贷款利率也是5%,这大大减轻了贫困户的负担。”

  此外,农行内蒙古分行农产部副总经理曹德刚也表示,发展农牧业、帮助农牧民脱贫致富离不开金融有效的支撑。农行内蒙古分行积极创新,实施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通过将扶贫资金做风险补偿,发挥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按1:10的比例放大扶贫资金规模,以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有效解决了农牧民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截止到2016年6月末,农行内蒙古分行已经累计投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210.78亿元,支持了41.14万户(次)农牧民,122户扶贫龙头企业。

  刘景堂的俊伟养殖合作社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主营业务是羊的育肥、养殖和销售。

  大户带小户,富户带穷户 金融创新“景堂模式”被广泛推广

  拥有丰富养殖经验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刘景堂是个养殖能人,2013年他成立了科右前旗俊伟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肉羊销售始终供不应求,但由于自身担保资源有限,他扩大养殖规模、拉动当地农户一同脱贫致富的计划一直没有实现。

  农行科右前旗支行与当地扶贫办关注到这个现状后,召开专题会创新出了“景堂模式”:把当地20名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编入刘景堂的合作社,使其成为该合作社的成员,然后设计出“联保+刘景堂集体土地承包权及地上定作物抵押+刘景堂个人部分动物资产存栏抵押”的模式向刘景堂个人统一授信,该笔贷款由刘景堂个人全程全额担保,统一购羊、统一管理、统一销售,20名贫困户则每年可分得合作社经营利润的30%,一年一结,一贷三年。

  据刘景堂介绍,当地贫困户经济来源以前主要靠种植玉米等作物,纯收入不足万元。在加入合作社之后,利润分红加上在合作社的工资收入,每年可增收两万余元。“景堂模式”实施以来,刘景堂养殖专业合作社效益实现大幅增长,2014年全年实现销售总额达1500万元,同比增加700万元,全年出栏育肥羊14000只,同比增加一倍。2015年全年销售总额1300万元,出栏育肥羊15000只,两年累计扩大棚圈2700平方米,辐射带动周边贫困农户13户,惠及40余人,真正的实现了产业带动、行业带动、区域带动的扶贫富农理念。

  对此,农行内蒙古兴安分行三农部总经理汤晓丽表示,“景堂模式”使当地贫困户有了稳定收入来源,并且解决了刘景堂融资难的问题,“大户带小户,富户带穷户”达到了互利双赢的效果。这一模式得到了地方政府、自治区扶贫办的高度评价。截止2016年3月末,农行已累计投放“景堂模式”贷款530万元。

  陆传革承包的兴安盟白狼林业局的万亩土地。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勇于担当服务“三农”的主力军

  值得一提的是,农行内蒙古分行在金融扶贫过程中,将新型经营主体作为重要的支持方向,加大信贷投入,挖掘农牧业优势产业资源,通过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推动自治区农牧业的现代化发展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在国家级贫困地区内蒙古阿尔山市,80%的居民为林业工人。当地实施“天保”工程以来,禁止砍伐林木。林业局鼓励职工承包土地与林地从事种植业,林业局员工种植经验增加,规模也不断扩大。他们作为当地农业转型和发展的带头人,得到了农行的大力支持。

  据农行阿尔山支行行长陈正凯介绍,由于支持的带头人为林业工人,银行与政府共同沟通,由阿尔山市扶贫办存入保证金1000万元,采用“政府风险补偿金+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大户)”模式,发放贷款。种植大户陆传革承包了兴安盟白狼林业局上万亩土地,通过上述模式,2015年他顺利从农行贷款150万元,扩大了农场生产规模,并且采购了专业烘干机。“我现在的种植收入上涨了,而且通过烘干机还可以获得不小的经营收入。”去年陆传革增收了70余万元,增幅近40%。尝到甜头的陆传革今年又从农行贷款150万元,用于有机米的种植和有机工厂的建设。对于今年的收成情况,他信心满满。据了解,截止到2016年6月底,阿尔山市农行共支持当地新型经营主体贷款465笔,共计2475万元。

  作为国有银行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农行内蒙古分行金融创新,提高服务水平,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其累计投入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项下贷款210多亿元,占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扶贫资金总量的60%以上,成为全国扶贫工作的亮点,被国务院评为“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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