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交通秩序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2016年08月11日 20:26   来源:南京日报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首违必罚、上限处罚

  ●中小学生闯红灯的,可纳入学生综合评价

  ●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等环节管理办法

  本报讯从今年起到2018年,我市将进行为期3年的交通秩序治理——8月8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交通秩序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为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提档升级,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文明交通水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市制定交通秩序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更多内容见A4版)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行动计划》提出,要严查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闯红灯、走快车道、带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必罚、上限处罚。全面查处机动车闯红灯、加塞变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影响交通形象的违法行为;逐步推行行车记录仪取证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键拍”工作试点,在部分市民中先行试拍,在救护车、公交车上先装先用。组织开展机动车违停“净街行动”,组织开展机动车违鸣“静音行动”。完善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上路等环节管理办法,提高行人、非机动车违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停等交通违法成本。针对南京摩托车“竞拍”上牌的实际情况,修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明确摩托车淘汰、报废的具体年限和措施。

  《行动计划》强调,我市还将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一是健全交通文明信用管理。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将交通文明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二是倡导违法行为人现场执勤。凡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走快车道的,倡导违法行为人现场参与协助交通秩序管理;中小学生闯红灯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通告其所在学校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三是实行交通违法抄告曝光。

  根据安排,为期3年的交通秩序治理共分3个阶段:2016年8月—11月,为百日整治阶段,将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解决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快车道、逆行,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突出交通违法问题。2016年12月—2017年6月,为集中攻坚阶段。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上路等环节管理办法,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集中精力重点攻坚整治酒驾、毒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渣土车违法等老大难问题。2017年7月—2018年12月,是巩固提升阶段,将组织开展治理“回头看”。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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