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工作以来,云南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截至8月12日,共对12个州(市)29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截至8月12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云南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27批1007件,其中,来电举报869件,来信举报138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移交相关州(市)办理。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州(市)加快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根据云南各州(市)核实上报情况统计,截至8月12日18时,全省对转办的前20批664件已办结649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对查证属实的案件,责令立即改正170家、限期整改116家、立案查处106家、立案侦查4件、刑拘3件、查封扣押2件、限产停产13家、关停取缔44家、约谈586人。
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共对12个州(市)29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按问责类型分(部分人员受两种或两种以上问责):诫勉谈话161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28人、通报批评65人、调整工作岗位2人、停职检查8人。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