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韩爱青 日前,环保部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下发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函,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和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焦作市,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聊城市、德州市、滨州市等传输通道城市要按照标准开展预案修订,10月底前完成修订发布。这意味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红色预警应提前24小时发布
●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当预测可能出现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应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可能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应根据上级预警提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预警级别
●以控制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不超过300微克/立方米为原则,制定各级别预警减排力度
继续推动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大于300的情况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
●今年2月2日至3月31日,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
●试行期间,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城市预警行动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区域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
●要求提出进一步扩大协同应对地域范围,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和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焦作市,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聊城市、德州市、滨州市等传输通道城市,按照这一标准开展预案修订
●其他城市参照该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预案
●环保部联合国家气象局将继续推动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10月底前京津冀标准将统一
●过去京津两地应急预案分级不一致,比如天津的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相当于北京的橙色预警响应措施,没有统一标准
●去年本市修订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比较试行期间的标准,启动预警的门槛相对高一些
●在去年京津冀一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中,天津启动了橙色预警,而北京启动的则是红色预警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京津冀重污染将启动一样的应急响应级别以及统一的减排比例,但具体措施根据各地产业经济结构的情况具体制定,这将有利于推动区域联防联控及协同应对重污染,10月底前完成修订发布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