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开封8月22日消息(郑州台记者王妍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针对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向河南省人民医院下达10万元罚款决定一事,鼓楼区法院21日公开回应称,因该院干警赴省医核查调取某案件证据时几番受阻,遭遇无端刁难、推脱,故依法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作出罚决定。
开封市鼓楼区法院通报称,8月19日鼓楼区法院干警到医院调取案件当事人的病历材料,遭到医院病案室工作人员拒绝和故意刁难时间长达7个小时,导致法院最终未能调取材料,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河南省人民医院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做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据鼓楼区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晓影介绍,事情的起因是2015年法院受理的一起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当中发现当事人提供的病案材料涉嫌造假,为了弄清事实,承办法官于8月19日上午带领法警携带相关的手续到医院调取当事人的病历材料,王晓影说,医院病案室工作人员一直拒绝配合,甚至在医院医务处已经在法院介绍信上写上手续齐全,病案室接洽并盖章的情况下,仍然拒绝提供病历复印,严重妨碍了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鼓楼区法院工作人员向法院领导汇报之后,经过法院领导研究同意,当场对医院做出了罚款并决定留置送达。
针对法院这样一个决定,昨天晚上11点多,河南省人民医院发表说明,将对此罚款决定依法申请上级处理。声明中说,8月19日上午近11时,两位身着便装的人员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病案科,要求复印住院病历。但是因为病案科查阅病历后发现来人所报住院号是一名2岁患儿的住院病历,对方也不知道这名患儿的姓名,为了慎重起见,病案科工作人员没有马上复印病历。两人中的其中一位干警情绪失控,拍桌发怒,要求必须复印。病案科医务人员请对方完善手续,并指点来人到病案科的主管部门医务处协调办理。省人民医院声明说,法院工作人员19日全天在医院时间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其官方微博上称“无故拖延7个小时”,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且法院工作人员限定10分钟之内完成调查事项,也扰乱了医院病案科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该法院做出处罚决定是非常草率的,从口头告知将会作出罚款到下发正式处罚决定书仅仅间隔2个小时。而对此,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也表示,对于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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