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顺“村规民约”:儿女不孝用“大喇叭”通报

2016年08月24日 13: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刚 吕杨

 

  村民共同学习村规民约 刘刚 摄

 

  中新网富顺8月24日电 (刘刚 吕杨)“以往子女对我不是很好,如今变化很大,我也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24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75岁老人黄炳银告诉记者,自从村上的村规民约实施后,自己的晚年生活也随之变好了。

  据了解,针对村里出现的村干部不作为、村民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未构成违纪犯罪的行为,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通过经济处罚和村内曝光的形式解决村内的一些事情。

  凰凤村村支部书记张义平告诉中新网记者,“村规民约”在凰凤村已经施行10多年了,原来的都是镇政府根据上级政策统一制作印发的宣传单,内容大都是框架性的东西,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使得老百姓接受起来很困难。2009年开始自己担任村支部书记,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走访调查,收集了村民们关于村规民约的很多意见和建议。

  “我搜集整理出的都是一些当地处理事情的‘土办法’。”张义平介绍,他把个人拟定的新约交给村委会和部分村民讨论,大家都觉得很不错,实用性很强。于是我向镇上汇报并提交了新村约内容。经过镇上把关修改后,新村约基本成形,确定了5大方面24条。后来经过村委会、村支部讨论研究,召集村民召开了“院坝会”逐条评议、修改。最终,新村约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全体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村规民约被印上挂历 刘刚 摄

 

  “新约不仅告诉大家要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还让我们知道了违反后如何处理,实用性很大。”村民李自贵表示,如今村里的红白喜事都一切从简了,铺张浪费的也少了许多。

  记者看到,凰凤村的每一户村民家里都有一张特殊而显眼的挂历,新的村规民约内容也被印了上去。新约共有24条,主要包括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五大方面的内容。大家非常关注的是对违反规定者,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100元-500元经济处罚,同时利用村公示栏和“大喇叭”进行全村通报批评……

  “偷了别人三根竹笋,赔了受损农户150元。”凰凤村村民舒大爷告诉记者,以前拿点谁家的东西、摘点谁家的蔬菜水果被发现了,双方相互争吵后便了事。自新村约实施以后,不仅上述情况已越来越少,违反了就要按照村规民约处理。

  “罚款和通报批评只是手段,现在看来还非常有效。”凰凤村村支部书记张义平说,罚款是为了给受损户给予赔偿,我们村上不会截留一分钱。采取村公示栏和”大喇叭“曝光的方式也是为了震慑一些屡教不改的村民,因为村里人都顾及自己的“面子”,一听到要被曝光到公开栏,甚至是用”大喇叭“通报,都会自觉地反思自己的错误然后主动改正。新约实施至今,村委会依照新村约仅处理过3起违反新村约事件,当事人也自愿接受了处罚。而公开曝光人数为零,没人敢越红线。

  张义平说,新约刚实施时,尤其是针对罚款和“大喇叭”通报的方式引起了部分村民和网民的议论和质疑。但我认为,新约是通过全体村民表决同意通过的,处罚是大家一致商量定下来的,对违反者进行处罚实际上是用来补偿利益受损方。曝光不良行为,是在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在村组范围内曝光,也是大家商量决定并一致同意的办法。只要不违反法律,一切有利于全村村民的事情和处理办法,我们将坚持下去。

  “当地的治安案件和纠纷明显减少,我们工作开展也更顺利了。”童寺镇派出所所长周涛表示,凰凤村新村约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对抵制不良行为和营造良好风气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将把这种形式在其他村进行推广。

  富顺县民政局局长李学锋认为,村规民约是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行为约定,这需要村民自己制定和遵守,它对于农村基层的社会治理起到了促进作用。民政部门主要是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的指导和监督,对于与法律相违背和不符合相关程序的,我们要及时纠正。对于好的村规民约我们不仅要奖励,更要全县进行推广。(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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