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新规要求10日内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价

2016年08月26日 17:13   来源:湖北日报   

  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向在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业内认为,这是武汉应对开发商哄抬房价的楼市新政。

  根据通知,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预售,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机构,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理财产品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购房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取得预售许可,不能多次开盘。通知规定,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通知提出,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外公示。每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基础分为100分,对存在无证销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扣分,累计扣减后得分低于60分,或一年内同类违法违规行为3次以上,列入“警示名单”重点监管,作为降低或注销资质、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的重要依据。

  此次出台新规共7条,涉及商品房预售、售楼部公示、企业信用管理等。

  业内人士称,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以及南京、杭州等二线热点城市不同,武汉其实并不缺地,也不缺房,当前购房者为什么感觉“一房难求”?原因在于开发商捂盘惜售,坐等涨价。新规通过加强监管,“逼迫”开发商加大供应,同时约束预售行为,缩小其涨价操作空间,规范楼市持续健康发展。

  统计显示,7月,武汉新建住房成交2.3万套,成交面积242.7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幅分别为35.3%、39%,成交套数与面积,均为历史同期最高纪录。住房样本均价每平方米10172元,已逼近天津,但远低于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相当于深圳的五分之一,上海的四分之一。但从去年2月起,武汉住房均价已连续18个月上涨,同比上涨21%。(记者汪洋)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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