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山东曹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官方微博公布了“山东寿光法官异地办案被打”情况进展,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磐石新城指挥部工作人员刘培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田本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撤销副行长职务。
9月14日,网络上有人爆料称,9月8日9点左右,山东寿光市人民法院两名执行人员李某某和宋某某到菏泽市曹县农村商业银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办理过程中,30余人冲进银行对李、宋二人围攻殴打。随后,前往处置的警方将执行法官带到当地政府在被执行人开发楼盘成立的指挥部,见到了曹县政协副主席韩宝亮。韩宝亮称,寿光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并威胁说:算你们两个人倒霉,我看你们寿光法院谁还敢来。
针对此事,曹县县委宣传部曾在9月15日对外回应,称9月8日上午9点45分许,寿光市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李某某、宋某某与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一起到曹县农商银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账户时,受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及民工阻碍。
曹县公安局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进行驱离,并将两名法院执行人员和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安全护送离开曹县,同时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将3名涉案人员依法治安拘留。
但由于通报没有回应“警方现场处置是否存在问题”、“银行是否通风报信”、“政协副主席韩宝亮是否涉嫌干预司法办案”等问题,引起公众质疑。
19日,山东菏泽市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宣布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20日下午,菏泽官方对外通报称,从联合调查组获悉,目前曹县政协副主席韩保亮已被停职接受调查,曹县公安机关已对涉事5人进行刑事拘留。
23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称,市纪委研究并报经市委批准,给予韩保亮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市委责成曹县县委对涉案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政法机关正在对涉嫌犯罪问题依法进行调查。
随后,曹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称,从县纪委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获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磐石新城指挥部工作人员刘培民,因事件发生时制止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田本新,在事件发生时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双方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经县农村商业银行党委研究,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撤销田本新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