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9月27日电题:企业虚报骗重奖,官员索取好处费——套取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案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朱峰
近期,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信局运行处原副处长安晓桢犯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半。安晓桢虽然只是一名科级干部,但在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索取数百万元“感谢费”,放任企业上报虚假材料,致使国家巨额奖补资金被套取。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多地发生虚报淘汰落后产能套取奖补资金案。在审核检验过程中,有的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巨额“好处费”,有的未按要求现场核查,审核签名由他人代签。
企业虚报套取国家资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石家庄市有多名干部涉及套取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被查处。
石家庄市高邑县一家炼铁企业负责人证实,2012年企业接到通知:淘汰3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炉。该企业当时使用的是179立方米高炉,正好到了使用年限,于是准备按程序向上申报淘汰。但工信局工作人员称可以按300立方米的高炉申报,以获得巨额奖补资金。于是,该企业通过虚报材料,于2013年3月获得680万元的奖补资金。
据时任高邑县工信局副局长李焕军供述,奖补资金到位后,他和时任高邑县工信局局长的谷智飞按30%向这家企业索要“好处费”。最后,企业一共给了190万元,谷智飞拿了100万元,他自己拿了90万元。
据安晓桢说,高邑县这家企业获得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后,他提出希望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他一些“感谢费”。李焕军作为中间人,将680万奖补资金的20%即136万元送过来,安晓桢最后拿了130万元。最终,这家高邑县炼铁企业申请的近一半奖补资金,都落入了贪官的口袋。
另据记者了解,安晓桢还以打点上级机关领导为由,向石家庄市井陉县的一家企业索取申领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的“好处费”。这家企业先给了安晓桢30万元,在获得3530万元奖补资金后,又给了安晓桢80万元。
审核现场走马观花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全国多地查处了套取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的案件。河南省工信厅产业处原处长姚中民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收受他人贿赂,导致涉案单位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4000余万元;兰州一家公司负责人伪造相关公文,违规申报获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572万元。为使该申请能顺利通过,这家公司向甘肃省工信委某领导行贿80万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补资金的申报需经工信局等部门评审,并由财政、审计等部门核查发放。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评审过程中,一些环节并未得到有效把关。
有的企业虚报产能,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在最初审核环节不认真核对。安晓桢承认,有些审核要求必须到现场,但他并没有亲自去,有的即使到现场了也只是走马观花。
在随后的复核检验过程中也存在走形式的问题。据曾分管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石家庄市工信局一位副局长证实,工信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要件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查验。“但在实践中,是否对所有申报企业都进行了现场查验,我实在说不准”。虽然验收审核栏意见表中有石家庄工信局负责人的签名,但这位副局长表示,有些签名是找别人代签的。
一位参与侦办安晓桢案的人士说,本来,申请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要经过层层严格把关,但在一些地方,县、市两级有时走过场,省级部门则多通过书面材料审核,也不太容易发现问题。而到了主管部门,由于是派临时聘请的专家组进行复核,不需要承担失实后果,所以,核实起来很多时候也不够严谨。
完善全链条监管环节
一位曾参与淘汰落后产能审核的专家表示,许多落后产能是当地政府的重要税源,无论采取什么鼓励政策淘汰,都是在动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因此,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对奖补政策的落实也疏于研究和监管。
据了解,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涉及发改、工信、能源、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的工作。“目前,各相关部门虽然都有监管职责,但缺乏有效配合互动,形不成合力。应建立起责任明晰、多方制约的监管机制。”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说。
此外,有业内人士提出,奖补资金发放分为申报、发放、使用三个阶段。目前,三个环节的运作都不够细致、规范,且尤其缺乏后续动态监管。这种情况必然影响资金的实际效用,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采用分段评审、逐级核查。比如,把公开听证、现场核实、媒体公开作为评审的硬性规定,增加申报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此外,在资金使用核查方面,应规定县、市两级财政分别核查,杜绝截留和挪用现象,保证奖补资金“财”尽其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