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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市民叶女士的舅舅,今年62岁的张先生参加了由长春中国旅行社举办的“夕阳情 爸妈轻松游”夕阳红旅游专列旅游项目。9月23日13时许,旅游途中老人在延安猝死,医生的诊断是死因未明。老人的家属在老人过世后来到了延安。老人在旅游途中猝死,家属很想知道老人的死因,提出进行尸检,要长春中国旅行社配合,结果对方拒不配合。老人无法入土为安,这让家属们很难接受。
9月27日,记者和叶女士一起来到了长春中国旅行社,旅行社一直没有人出来接待,也没有人出来说明情况。旅行社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
长春晚报记者 刘连宇
9月29日,记者从叶女士处了解到,在张先生过世后的第七天,张先生的遗体在延安火化了。在火化之前,家属们放弃了追究死因,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了证明。29日下午,针对62岁的张先生在旅游过程中猝死一事其家属提出的质疑,长春市旅游局和长春中国旅行社集体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各种问题一一进行了正面回应。
不是强制执行规范
《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可不执行
9月29日,长春中国旅行社的张姓负责人和许姓负责人接待了记者。针对叶女士提出的张先生所参加的长春中国旅行社的许多行为违反今年9月1日执行的,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一事,张姓负责人称,国家关于旅行社的服务规范总计有6个,这个规范是国家推荐的行业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性,旅行社可以参考执行,其不具备法律效力。
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赵所长就叶女士提出的该旅行社违反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一事也进行了说明,这个规范属于推荐执行的行业规范,不是强制执行的规范。旅行社可以参照执行,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在设备不完善或者条件不具备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暂时不执行这个行业标准。
旅游团没医生
导游有两人 不违规
针对叶女士提出的旅游团没有医生,出事时带团的导游只有19岁等问题,张姓负责人说,旅游团里的确没有医生,这不违反规定。出事时的导游有导游证,今年25岁。此外,该旅游团还有一位37岁的导游。老人出意外之后,导游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置,马上拨打了120,结果在120车上老人就没有了呼吸。
关于叶女士提出的旅游团行程很紧,老人很疲惫一事,张姓负责人说,旅游团的全部行程很轻松,非常合理。老人一路玩得非常开心,当时张先生还有两个同学在场,可以证明。
赵所长称,出事之后,市旅游局对旅行社从收客到旅游操作各个环节进行了调查,发现旅行社基本都是按照旅游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的,没有违规的地方。
旅行社称想启动保险走司法程序
但家属提出索要赔偿
长春中国旅行社的张姓负责人和许姓负责人介绍了意外发生之后旅行社的处理经过。9月23日事发之后,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25日到达事发地点。旅行社的态度比较明确,一是启动保险,二是走司法程序。但启动保险需要家属提供资料,家属情绪非常激动。他们家总计来了17个人,在沟通过程中推搡了许姓负责人。出事之后,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去和家属见面,先表达了关怀,但家属提出索要赔偿,工作人员没有办法承诺给多少钱,只能不说话。工作人员是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与家属见面的,担心激化矛盾,也只能采取沉默。张先生的17位家属吃住是由旅行社付费的,丧葬费、尸体存放费也是由旅行社出的。
针对家属提出的尸检需要旅行社配合一事,张姓负责人的观点是,这说明家属没有法律常识,尸检只需要征求直系亲属的意见,和旅行社没有关系。
就旅行社的观点,叶女士称,事实上的确家属同意就可以进行尸检,但旅行社的人一来就提出要家属赶快火化,家属认为不能这样做。人是在旅行途中没的,家属提出的要求是尸检时双方人员均在场,家属怕他们后期不认账出问题,结果旅行社就开始不配合了。
市旅游局希望家属理性对待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赵所长说,出事之后,长春中国旅行社向市旅行局进行了汇报,市旅游局责成中国旅行社派员去延安当地处理此事,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到现在为止,旅行社总计垫付了1万多元费用。后续市旅游局会继续关注此事。此外,赵所长还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要求旅行社提高自身服务水平,让老年人的旅游更舒适、更安全。第二,出现这样的事,谁也不希望看到,希望家属理性对待,通过司法和仲裁等各种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10月9日,记者联系了叶女士,叶女士称:“作为家属,我们并不是为了赔偿,我们全家至亲好友17人从全国各地坐飞机去延安,飞机票全是自理的,我们也没有提出要旅行社承担。我们只希望旅行社拿出一个积极的态度。这几天我们也去过长春中国旅行社,结果仍然是没人接待我们。我们现在正在准备材料,按照旅行社的说法先启动保险,等保险处理结束之后再研究下一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