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拟停止垫付光伏补贴 业界担心分布式投资热情降温

2016年10月19日 15: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于 南

  ■本报记者 于 南

  10月18日,一则《关于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电费结算方式变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坊间流传,根据该《通知》内容,国家电网公司对于2015年3月份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暂停垫付0.42元/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只结算标杆电价部分。

  这一消息的不胫而走,引发了光伏业界的高度关注。“本来就拖欠的补贴发放,这样一来更遥遥无期了。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率会与预期产生更大的偏离。”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而经《证券日报》记者多方求证,这一《通知》虽属非正式文件,但国网拟停止垫付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却是确凿无疑。

  “作为一家企业,国网当然也有无奈。但补贴的不及时发放,以及停止垫付可能引发更长时间的拖欠,对大家开发分布式光伏的积极性是个重大打击。”山东航禹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文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光伏领域补贴缺口

  已达800亿元

  根据传闻,上述《通知》由无锡国网发布。此外,据称国网早在几周前就已向各级电力公司传达了该《通知》,要求分布式项目中的全额上网项目暂停结算补助资金,待财政部公布目录以后再行结算。

  近期,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明确了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对于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还是进行目录管理,而审核原则为2015年2月底前投产并网的项目。

  而在此基础上,国网公司提出要求,对于2015年3月份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暂停垫付0.42元/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只结算标杆电价部分。2015年2月底前投产的非自然人项目不受影响。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分布式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由地方电网脱硫电价及0.42元/千瓦时的补贴构成。其中脱硫电价由国网支付,0.42元/千瓦时的补贴资金出自我国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但一直以来,这0.42元/千瓦时的补助资金也是由国网公司进行垫付的。

  如今,光伏被视为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要形式,全国范围内新建设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总量节节攀升。

  “这一总量的提高,加上很多历史欠账,就使得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出现了‘吃紧’的状况。”丁文磊告诉记者,“每度电中的0.019元构成了每年规模大概在1000亿元左右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要覆盖光伏、风电、生物质、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所有补贴。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以往补助资金的拖欠,导致了如今‘寅吃卯粮’情况的发生,目前仅光伏领域的可再生能源补助拖欠就有大概800亿元左右的缺口”。

  停止垫付或为

  标杆电价调整做准备

  “如此巨大的缺口,作为企业,国网不愿意垫,也垫不起。”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但发展光伏、分布式光伏,是国策是不容动摇的。因此,还有一种可能,国网这个《通知》,是为了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的调整而做准备的。”

  9月30日,《证券日报》曾经报道,一份《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业界流传,其中光伏上网电价三类地区分别从0.8元/千瓦时、0.88元/千瓦时、0.98元/千瓦时下调至0.55元/千瓦时、0.65元/千瓦时、0.75元/千瓦时。

  而在此基础上,《意见稿》指出,针对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额上网”模式执行光伏电站价格,具体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

  此外,《意见稿》还指出,要适当降低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

  “如此的下调幅度令业界有些意外。除此外,如果明年分布式光伏标杆电价确定下调,以及补贴方式改变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付,电网企业转付’,那么,国网就有必要现在着手对未来的调整做出准备。”该业内人士称。

  “但无论如何,补贴拖欠确实是光伏乃至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老大难问题。其中也的确折射出了很多深层次问题,比如补贴资金的不足,以及流程的不畅等等。”在丁文磊看来,“这需要各主管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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