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发商连夜删文撤换户外广告:秒变电话号码

2016年10月19日 16:13   来源:羊城晚报   秦小辉

  羊城晚报记者 秦小辉

  近日,受深圳严查虚假宣传、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记者获悉,东莞各开发商也闻风而动,紧急删文撤换户外广告,自查自纠以免不幸被查。如今,东莞房地产新政实施已近半月,对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却未见有查处和曝光。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与深圳不同,东莞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能分散在发改、房管等部门,存在交叉多头管理,下来可能需要联合行动。

  网站连夜删稿撤文

  “麻烦将楼盘项目涉及敏感词汇的软文都删除。”连日来,东莞各大门户网站房产频道都忙开了,忙着删稿撤文,以免撞上这轮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枪口”。据悉,新《广告法》明确要求禁用“极限用语”,违者将处罚。

  东莞一家知名门户网站房产频道相关负责人吐槽说,最近晚晚加班,有时候实在删不过来的敏感词汇,干脆一键全文删除。“与以前开发商要你绞尽脑汁编出‘花’来,简直天渊之别!”

  近日,记者驱车途经莞深高速发现,路边以前高大亮丽的楼盘广告牌都相继被撤换,统一变成一串招商电话号码,沿路的新建楼盘的楼体也卸去华丽的词藻“外表”,变成了楼盘名+电话号码。业内人士称,这一波整顿带来的恐慌心理,可能对开发商有所触动。

  官方未查处捂盘等行为

  除了外部大环境,东莞房地产新政的威力不容小觑。根据10月7日实施的“莞九条”新政就明令要求,加大房地产广告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发布包含虚假、欺骗、诱导性质内容广告的企业、媒体和个人。就在一个多月前,东莞市房管局在第三季度执法检查中,曝光了82家地产中介和20家物业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然而,在房地产企业销售这块,如今新政实施已近半月,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东莞市住建、工商部门却未见有查处并进而曝光一些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现象。根据东莞房地产新政要求,对存在违规销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及中介代理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羊城晚报记者获悉,今年9月以来,东莞石碣一市民向住建部门投诉一楼盘涉嫌“捂盘惜售”。可是,10月12日,石碣镇住建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后却回应称“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信息及我镇住建分局现场调查情况,暂无法认定发展商存在捂盘、惜售行为。”

  处罚无法律条文支撑

  18日,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了该市住建局房管科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根据规定,开发商获预售证要一次公开全部房源,不能捂盘、惜售,但是发现问题后,如何处罚,目前由于尚无配套法律条文支撑,而且,查处捂盘惜售也涉及到发改、房管等多部门职能,市住建局正在研究如何落实房地产新政的要求。

  “与深圳比,东莞情况不一样,像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是一个专门管理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职能部门。就东莞来说,住建部门虽是房地产企业的主管部门,但是涉及明码标价问题却是发改职能,地产中介管理又是房管,可能存在交叉多头管理,下来可能需要采取联合行动进行查处。”上述负责人也称,近年来,住建部门也曝光了不少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未一次性公开房源的行为也进行过相应查处。

  链接

  珠海再出楼市细则——

  已预售楼盘须一房一认筹

  自本月初启动新的限购政策后,10月18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又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通知,明确指出已取得预售的新楼盘要实行一房一认筹。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不得向限制购房对象销售限制范围内的普通商品住房或相应面积的二手住房(含提供中介代理服务)。

  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楼盘,开发企业开展的认筹(预定、认购)活动,实行一对一认筹(即一房一认筹),在10月20日之前,将所有认筹人(购房者)认筹确定的具体房号整理报住规建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银行将不予办理限购前的贷款政策,没有对应具体认购房号的认筹人,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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