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万起交通违法举报两成有效 警方提醒即拍即传

2016年10月21日 16:13   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昨表示,8月15日开展交通违法举报有奖活动以来,市民参与踊跃。截止目前,共收到市民违法举报9658起次,其中审核通过2020起,未通过审核7638起,只有两成有效。

  不少网友提问:“上传了几十条交通违法记录,为啥一条都没通过审核呢?”有奖举报活动开展2个月,交管部门共收到网友各类相关问题百余起。为答复市民疑问,进一步提高举报资料的有效性,交管部门提醒市民注意相关要点。

  1、注意即拍即传。为了保障车主权益,防止篡改照片信息或一份违法信息多次上传等问题发生,系统上传的图片要求必须即时拍照,即时上传。所以通过读取手机中预存的照片或PS过的图片资料上传后均无法使用。

  2、上传证据充分有效。目前举报模块设置为4张图片的模式,但有部分市民上传的图片数量不足无法采用;或拍摄时地标或参照物没有或不明确,无法充分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及违法地点。

  3、视频图片清晰完整。部分视频或图片清晰度不足,没有拍到车号,或者拍摄者距离违法车辆太远。无法准确反映车型、车号、车身颜色、违法地所处位置(地标性建筑)、违法行为全过程等要素。

  4、注意举报违法类型。此次举报活动当中包含的违法行为的类型有: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行为、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行驶中压越分道实线或导流线、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等行为的,以及中心城区道路内:堵塞应急通道的违停行为;公交车站和公交专用道内违停行为;人行横道线上和交叉路口违法停车行为;双排或多排违法停车行为;已引发交通事故或造成拥堵的违法停车行为;全市120条严管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停车泊位内停车除外)等。对于其它违法行为,此次暂不在举报范围之列。

  5、注意自身不要违法。根据图片拍摄角度反映拍摄者自身存在违法。比如举报者在拍摄前方车辆交通违法时,自身存在行驶时压越分道实线违法行为时,系统将不予通过。(市民在采集举报资料时,请在遵守交通法规并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如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查处过或已被他人举报的,系统将显示资料上传无效。如资料符合规定被采纳,系统显示“举报信息提交成功”,举报者将收到交管部门以微信红包方式发送的奖金。

  在具体参与方式上,交管部门提醒市民:可使用武汉交警微信的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功能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服务窗、“武汉交警”客户端、“ 易行江城”客户端等移动端APP,按照固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举报;对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市民还可及时通过拨打122电话进行举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焦艳)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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