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于出现在六中全会公报中的这些词句,济南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并不陌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它们已贯彻在济南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里,体现在一系列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的举措中。字里行间,大家看到的是济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鲜活故事,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
创新民主评议机制以党风促政风正行风带民风
昨天,2016年度第二季直播电视问政第二期节目“热辣开考”,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关注。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起,济南开始通过电视平台督改党风政风行风,参与行风评议的部门单位“一把手”依次走进演播大厅接受市民问询,现场群众打分将计入被问政单位本年度党风政风行风评议总成绩。“这种问政方式,必然使各级各部门强化执政为民的意识,促进作风的转变。”市纪委工作人员如是说。
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是济南每年的固定项目,也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除了增加电视平台,2014年济南民主评议机制还有一个重大变化——把民主评议的着力点扭到作风建设上来,将以前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拓展为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
两字之差的背后,是强化责任落实,下大气力解决问题的决心。这一举措开创了全省先河。
“以党风促政风、正行风、带民风。只要有党组织的地方,就可以对其进行评议。”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将党风纳入进来,有利于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此外,市纪委还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指标,解决了重名次、轻整改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限期办结,实施“销号”管理,定期予以公告。对各类排名后三位的部门,由市纪委分别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问题严重的,将严格实施问责。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纠“四风”
这个周末,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我市局级干部刘华(化名)意外地“忙”了起来。公车改革后,他走进驾校成为一名“大龄学员”,“没想到50岁的人了还要去学开车。八项规定精神令行禁止,做事必须按规矩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2012年12月4日,一场由中央自上而下刮来的作风清风席卷全国南北。
作风关系民心向背,作风关系生死存亡。作风问题无小事。济南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就从“公车私用”这一当时普遍被人不当回事的“小事”抓起,扭住不放,锲而不舍,一抓到底。
关于公车,曾经有人总结了三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用于公事,三分之一用于领导私事,还有三分之一是司机在用。自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来,对公车私用的治理既是公众热议的话题,也是我市纪检监察部门作风整治的重点工作。
为了刹住车轮腐败风,2013年1月30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同年2月9日,也就是除夕当天,市纪委联合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对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定点集中封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这也是济南市对节假日公车封存和公车私用情况进行的第一次检查。此后,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日益趋紧。节假日公车封存成为治理公车私用的“杀手锏”。清明、中秋、国庆和中小学开学日等时间节点,纪检监察系统都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有关公车私用的明察暗访,并先后多次对检查发现的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通报,对问题责任人的处理力度呈现明显的逐步加大趋势:从谈话警示、内部通报、纪律处分直到全市通报。
登录济南市纪委的官方网站,在首页中间位置有一个“曝光台”栏目,定期通报被查处的济南市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均采取实名曝光。记者看到,在2014年以来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例中,领导干部因公车私用问题被通报处分的情况占到半数以上。由此可以看出,济南治理“车轮腐败”的力度和决心。
而对一辆公车的改革,背后却是一连串的变化。很多济南人都以每个人能切身体会到的方式感受到了这种变化:过年过节,拉着礼物的车子不见了;节日节庆,大场面庆典取消了;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的少了……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到企业,作风的转变正向纵深推展,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改进,济南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新的保障。
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亮剑”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章丘市规划设计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刘春喜以赴外地参观学习名义,参与并组织单位职工到泰山、黑龙江哈尔滨、河南辉县、威海大乳山风景区等地旅游,共计花费公款173496元;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新来违规发放补贴共计80554.45元;槐荫区美里湖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于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历城区唐王镇纸坊办事处党总支书记张爱勇公款旅游、大办喜庆、违规使用公车……10月8日,济南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相对于“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胡乱飞的“苍蝇”感受似乎更为真切。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要抓基层干部这个“绝大多数”。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召开专门会议,确立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全市督导县(市)区在重点乡镇(街道)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为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市纪委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开展审核工作的方案》,对审核内容、审核方式、审核程序、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审核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市共确定问题线索351件,查结304件,查实194件,共处理2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6人,组织处理2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41人。这些数字都数倍于一般信访举报查实率。今年1至10月,全市共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40起72人,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以旗帜鲜明的态度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讲政治、顾大局,执纪审查聚焦纪律。济南市坚持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近两年来,市委常委会先后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积极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访核查、舆情分析、派驻巡查等多种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提耳朵、扯扯袖子,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结合济南实际,市纪委制定了《关于懒政怠政消极敷衍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暂行办法(试行)》、《关于谈话和函询处置问题线索的暂行办法》、《执纪审查普通谈话对象接送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夯实了践行“四种形态”的制度基础。
在“咬耳扯袖“的基础上,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28件,同比增长23.7%;立案945件,同比增长37.2%;结案920件,同比增长83.3%;处分911人,同比增长76.2%,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377人,给予党纪重处分471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1至10月追究主体责任26人,追究监督责任4人。
据统计,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6年10月底,济南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1起,处理79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12人。自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截至2016年10月底,市纪委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1起98人,全市共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54起422人。
这组数据显示,济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的坚定决心绝不动摇。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济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努力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激发全面从严治党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未来,济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心不改,力度不变,永远向前。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