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证管理处处长:不涉及财产的公证可7日内出证

2016年11月15日 10:26   来源:京华时报   王晓飞

  北京市司法局昨日通报,优化公证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了初步成效。北京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处长萧骊珠介绍,对不涉及处分财产的委托、声明、证明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简单的公证事项,材料齐全的,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提速增效率达50%。对需要翻译、核实有关情况、补充证明材料或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据了解,北京公证机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证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证程序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当事人陈述事实不清楚的,告知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补充证明材料。同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度,最先接待或受理的公证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依法详细解答,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拒绝。实行双休日值班制度,为方便人民群众咨询办证,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在双休日期间安排值班接待。萧骊珠说,目前,大部分公证处均实现双休日中有一天对外接待。

  在完善公证服务设施方面,萧骊珠介绍,公证机构在办证接待大厅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接待咨询和接听咨询电话,在等候区配备座椅、饮水机、纸笔、适老用品等配套服务设施,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等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在受理、办证、送达等环节提供便利。

  在创新方面,有条件的公证机构通过本公证机构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建立本机构的网上预约办证平台及网上咨询平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目前,全市已有9家公证处可以通过微信或手机APP实现网上预约办证。(国立、国信、中信、长安、求是、方正、方圆、东方、国泰)

  在强化监督方面,北京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公证员、公证员助理挂牌上岗。公证机构在办公场所、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公证员名单、收费标准、办证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北京也完善了服务监督制度,公证机构在办公场所或官方网站上建立服务监督信箱和电话,收集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公证机构建立公证服务满意度回访调查制度。再有,北京公证机构建立投诉处理制度,设立专人、专岗处理复查投诉案件,严格依法依规依时限答复申请人。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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