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发布。从12月15日起,如遇空气重污染橙色及红色预警时,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全市禁行。此外,从2017年2月15日起,本市将对本市及外埠的国I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实施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据了解,该举措将涉及到本市近40万辆国I、国Ⅱ车。
京华时报记者贾婷
□发布
京津冀统一空气重污染标准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2012年首次发布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此次已经是第四次修改。相关负责人表示,总结以往经验,针对应急预案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按照总体措施力度不减、重点措施细化加强、局部措施优化调整的原则,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按照环保部要求,京津冀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考虑了污染物单日高浓度值的因素。对比新旧两个版本的应急预案发现,其中,蓝、黄两色预警的启动条件不变,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标准加入了对污染物单日高浓度值的考量。
具体而言,预警启动条件为:蓝色预警为预测未来将出现1天重度污染;黄色为预测连续2天及以上出现重度污染;橙色为预测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其中1天达到严重污染;红色预警为预测连续4天及以上出现重度污染,其中2天达到严重污染;或单日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时,也要启动红色预警。
按照优先削减高污染排放车的原则,橙色预警时,实施全市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行的应急措施;红色预警在橙色预警基础上,全市其他车辆实行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
这也意味着,新预案12月15日开始实施后,只要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或者红色预警,国Ⅰ、国Ⅱ排放的车辆就禁止上路行驶,以加强机动车污染减排力度。
中小学“红警”停课由各区定
综合考虑地区空气质量差异、学校教学条件,以及学生停课涉及到的家长看护、教学安排等多方面因素,新修订的《预案》将采用差别化的应急措施。若遇重污染红色预警,以前是市教委统一宣布停课,以后则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情况安排。《预案》将统一停课措施调整为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实际情况,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的防护措施。
此外,以污染减排力度不降为目标,按照“正面清单、负面工序”的思路,使工业企业应急措施更加精细化、更加有针对性。将停限产目录内企业整体停限产细化为有大气污染排放的工序停限产,其他非污染工序可正常生产;制定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企业、建筑工程清单,预警时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有序生产,尽可能减少重污染预警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
明年2月15日起国I国Ⅱ车工作日五环内限行
记者从昨天的发布会上获悉,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2条及第78条规定,北京市制定了关于对国I及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政策。2017年2月15日起,本市将对本市及外埠的国I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实施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
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刘恕介绍,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100元,每4小时计罚一次。本市及外埠车辆违反限行规定处罚完全相同。
此外,市环保局与市交管局共同建立了本市及外埠国I国Ⅱ车数据库。限行措施实施后,交管部门将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处罚。
正研究第六阶段车辆排放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介绍,治理机动车污染,北京市坚持综合施治。车用油品标准的提升,能使用车污染排放大幅度削减。北京市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油品标准,分别于2004年、2005年、2008年、2012年率先在全国实施了第二、三、四和五阶段地方油品标准。2017年1月
1日起,北京将率先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
为了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北京市分别于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和2013年率先在全国执行了机动车国I、国Ⅱ、国Ⅲ、国Ⅳ和国Ⅴ排放标准,每次执行新标准均提前全国2至3年。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第六阶段车辆排放标准。
□四色预警启动条件
蓝色预警(四级)
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三级)
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二级)
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日均值>300时。
红色预警(一级)
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及以上,且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应急措施
蓝色预警(四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拒绝露天烧烤。
黄色预警(三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拒绝露天烧烤。(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
橙色预警(二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红色预警(一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7)协调加大外调电力度,降低本市发电负荷。
□释疑
1、为何要对国I国Ⅱ车采取区域限行?
机动车排放是北京PM2.5最大污染源
据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李昆生介绍,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70万辆,每年排放污染物总量约为50万吨左右,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占到该类污染物全市排放总量的86%、56%、38%。在细颗粒物(PM2.5)本地污染贡献中,全年机动车排放贡献比例达31.1%,其中非采暖季机动车排放更是达到本地源排放的40%以上,可以说,机动车排放污染是我市本地PM2.5的最大来源。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约有一半会转化成PM2.5,也是造成臭氧超标的主要因素,其中轻型汽油小客车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80%至90%。
2、国I国Ⅱ车限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大气条例》制定限行政策
李昆生介绍,为了改善空气质量,依法治理大气污染,北京市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借鉴国内外治理经验,于2014年3月1日,发布实施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条例》),并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大气条例》第七十二条提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第七十八条提出“本市鼓励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公安、商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治理和限制使用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依据《大气条例》,根据北京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治理的需要,北京制定了国I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的政策。
据介绍,目前,伦敦、斯德哥尔摩、米兰、柏林、慕尼黑等国际大城市,均采取设立机动车低排放区的做法,对高排放车的限制措施最高已升级至“欧三”标准(相当于我国国Ⅲ标准)车辆。
上海市也从2015年4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起,分别实施国I汽油车和2005年前注册的国Ⅱ标准汽油车外环(含)内道路限行,并准备将限行范围进一步扩大。
3、淘汰老旧车可获得哪些补助?
国II车报废最高补1.2万
截至2015年底本市已在全国率先基本淘汰黄标车。目前本市机动车中,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排放标准较低,对大气污染贡献巨大,强化对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管理,是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的有效措施。
据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婴介绍,本市现行的《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5-2016)》将于2016年底到期。为鼓励车主尽快淘汰老旧车,此次配套推出《北京市促进高排放污染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从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年底,报废国I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可获得政府补助。
其中,对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实施报废的,给予国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10000元、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12000元补贴;对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报废的,给予国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8000元、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最高10000元补贴。第一阶段较第二阶段补助标准车均高出2000元,鼓励车主尽快淘汰高排放车辆。新旧政策交叉期间,补助政策就高不就低。车主可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北京环境交易所”申请政府补助。
本市财政部门表示,通过政府部门搭台,本市还将借助市场力量,鼓励金融机构出台更具有吸引力的金融产品,使消费者得到实惠,加快高排放车辆更新。为此,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市财政局组织了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淘汰更新服务银行团的公开招标,有建设银行等14家银行入围。届时,入围银行将制定实施降低车贷利率、降低信用卡分期费率、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等金融政策,并加快放款审批,向报废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并更新新车的车主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方便消费者更新车辆。
4、为何要对机动车实行“末位淘汰”?
高污染排放老旧车问题突出
李昆生表示,虽然本市通过采取一系列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措施,确保了机动车排放污染总量持续下降,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仍进一步增长,车龄大、里程长的高污染排放老旧车问题突出。
高污染排放车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在现有机动车结构内排放标准低、年头多、里程长、车况差、污染重的车辆,这部分车辆虽然在机动车总量中占比不高,但其污染排放占比较大。
综合测算,同等行驶里程条件下,1辆国Ⅰ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排放相当于6辆以上国Ⅴ标准轻型汽油车,1辆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排放相当于3辆国Ⅴ标准轻型汽油车。
目前,北京市国Ⅰ排放标准车辆至今最短已使用13年,国Ⅱ排放标准车辆至今最短也已使用10年。初步测算,本市国I国Ⅱ车近40万辆,虽然保有量只占全市轻型汽油车保有量的8%,而排放氮氧化物约占全市轻型汽油车排放的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约占25%。
经测算,限行措施有利于减排。国I和国Ⅱ轻型汽油车执行五环路(不含)内工作日限行措施后,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占轻型汽油车排放的15%左右,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占轻型汽油车排放的12%左右。同时,也倡导公众参与,鼓励绿色出行,降低单车使用强度要靠全体车主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