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的景德镇珠山区城管局副局长“醉酒执法”一事有了新进展。26日,江西省景德镇官方通报称,对在此事件中处置不当、应对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免职,对涉事的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陈四书免职,并由区纪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起因:打击“两违”执法行动引起冲突
当地通报称,当地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过深入细致调查,基本了解该事件的具体情况。事件的起因是由一次正常的打击“两违”执法行动引起。
11月17日晚,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第二大队三中队在日常巡查至竟成镇新厂村唐家坞时,发现一处正在搭建的两层违章建筑,当即责令涉事的违章业主范某限期整改、自行拆除。
11月19日,相关执法人员再次巡查至该处,发现该违章建筑仍然存在,当天下午4时30分左右,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对该违建实施联动执法,由副局长陈四书带领执法分局工作人员对该违建予以拆除。
执法过程中,双方发生语言冲突,但珠山区城管执法人员未受影响。当日下午6点30分左右完成执法,将该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城管局副局长醉酒失态被警方约束留置12小时
11月19日晚21时,陈四书在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醉酒的陈四书找到多名同事一同来到范某家,意图与对方理论。范某家人对陈四书的敲门未予理会,醉酒失态的陈四书随即寻来一把铁锹敲打范某家的铁门,并造成铁门损坏。
随后,相关涉事人员被带往新厂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陈四书在接受询问时情绪激动,经派出所干警当场抽检其血液进行酒精测试,检出酒精(乙醇)成分含量为297mg/100ml,属于醉酒,派出所对陈四书采取了约束留置12小时的强制措施加以管控。
城管局长被免职、当事副局长被立案调查
通报称,此事当天被拍摄视频和图片,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珠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二天上午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
11月25日,珠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联合调查组的情况汇报,并研究决定: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胡卫同志在该事件中处置不当、应对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免去其区执法分局局长职务;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陈四书同志在“11.19”事件中的言行基本属实,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决定免去其区执法分局副局长职务,由区纪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此外,责成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党委对参与“11.19”事件的相关城管执法队员在进一步调查后给予相应处理。
通报表示,珠山区将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组,进驻珠山区城管执法分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整治活动。加强对区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队伍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