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信委和省环保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
根据通知,山东省所有的水泥生产线将实行冬季错峰生产。其中,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五市错峰生产的时间为2016 年11 月15 日 到2017 年3 月15 日 ,其他城市错峰生产的时间为2016 年12 月16 日 到2017 年3 月15 日 。此次错峰生产范围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