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低津离港限制即时取消 令更多基层市民受惠

2016年12月07日 16: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特首梁振英于网上表示,昨天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即日起取消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计划的离港限制。他指出,扶贫是本届政府四大施政重点之一,2014《施政报告》提出设立低津计划。本届政府上任四年多以来,福利开支增加55%,基层市民生活多了保障,但并没有因此而出现“养懒人”现象,失业综援连续下跌86个月。他形容,低津计划鼓励市民自力更生,让低收入人士在政府津贴的协助下,透过自己努力,改善生活。

  低津计划于今年5月起实施,受惠对象为香港居民,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办事处表示,截至上月中,办事处累计收到逾3.7万宗申请,而截至11月18日,逾2.7万宗申请个案成功获批津贴,涉及津贴金额逾3.2亿元。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考虑到个别家庭成员在某些情况下或须短暂离港,故容许申请家庭的任何成员在每段为期六个月的申领期内可离港30日,但低收入津贴家庭的成员若在申领期内,因受雇从事有薪工作而离港,则其离港日数可获豁免计算。取消离港限制的安排适用于在昨日起收到的申请,若申请以邮寄方式递交,取消离港限制安排适用于邮戳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及之后的申请。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形容,特区政府今次优化是从善如流,回应申请人诉求。工联会劳工界议员何启明称,过往于前线接触个案时,有20%至30%的申请人因离港限制,而无法受惠低津,“申请人主要因子女在外地读书,有基层青年返内地读书;亦有不少是有回乡探亲,或要照顾内地的亲友,导致他们无法申请,令低津成效打折扣。”何启明建议,特区政府尽快检讨低津计划,特别对从事“散工”的申请人,他们难以找雇主证明工作时数,建议改以自述书取代。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欢迎特区政府取消低津的离境限制,体恤基层困难。

  社协建议港府提早全面检讨、修改及优化低津计划,包括简化申请文件及放宽申请时限,仿效交津,将申领期由半年改为容许半年至一年,减轻行政及申请手续;以及将“一人贫穷住户”纳入低津计划的受惠对象等。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称,特区政府将于明年中,就低津计划进行整体政策检讨,届时会小心及全面地考虑公众及关注团体就计划提出的不同意见。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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