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定不移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始终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三农”工作主线,坚决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三条底线。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抓好“三保三增”。确保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339万亩、补建332万亩;实施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保护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喝得放心。确保农村稳定,全面落实惠农助农政策,排农忧、解农难、安农心,切实稳定农业农村“基本盘”。
促进农业增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释放乘数效应。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职业农民队伍。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落实农电体制改革政策。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确保村村通光纤。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促进农村增绿。推进绿化美化,延伸“绿色版图”,为美丽乡村建设添彩。
扎实推进精准脱贫。精准脱贫重在“准、实”。坚决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力争128万人脱贫、1520个村出列、9个县摘帽,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大力整合扶贫资源,集中财力办实事,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万公里,改造危房10万户。加快推进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片区扶贫攻坚。支持革命老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加快发展。坚持先难后易,切实把脱贫攻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坚决防止“被脱贫”“数字脱贫”,全面小康路上决不漏掉一户、决不落下一人!
(五)坚定不移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统筹,继续支持“一主两副”率先发展,加力支持其他市州竞相发展,切实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
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湖北实施。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背景下,寻找新机遇、厚植新优势、走出新路子。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国家规划,加快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共赢。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推进“645”工程建设,提升湖北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持续优化沿江生产力布局,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加强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和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支持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区、汉孝临空经济区建设。支持咸宁、黄冈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荆州创建国家级农高区。更深层次、更大范围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
挺起长江经济带脊梁,承载着湖北人民的共同希望。我们必须勇于担当、只争朝夕、负重奋进,决不辜负机遇的垂青,决不辜负人民的期盼!
加快构建多极发展新格局。全力复兴大武汉,大力支持武汉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增强要素聚集、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对全省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大力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3至5个经济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地级市加快发展,形成新兴增长极。支持20至30个发展潜力大、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建设成为新的增长节点。加快特色镇村规划建设,重点培育5个国家级、20个省级特色小镇,推进1000个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支持十堰、鄂州等市县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
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县域经济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依托,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扶持10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完善县域经济发展配套支持政策,加大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县域金融工程建设,增强金融有效供给。支持天门开展“四化同步”示范区建设。完善县域差别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营造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坚定不移建设美丽湖北
生态是湖北最宝贵的财富、最重要的品牌。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湖北的特殊责任,也是重要机遇。建设美丽湖北,就是要更加彰显生态优势,保护和发展绿色生产力。
坚决向污染宣战。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必须重拳出击,铁腕治理。重拳治理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业水污染、城乡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省控断面劣五类水比例控制在7.9%以内。始终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组织开展长江湖北段码头整治巡查,坚决防止“黑码头”死灰复燃。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使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647个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力争两年左右全面建成。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系统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突出抓好“三江、五湖、六库”保护和治理工作,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重拳治理大气污染。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继续狠抓露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力争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提高。重拳治理土壤污染。推进土壤污染监管、治理和修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省建设,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和耕地红线。加快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武汉城市圈“双十二工程”。抓好20家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加快建设黄冈长江循环经济示范园。大力实施长江生态治理“宜昌试验”。全面完成“绿满荆楚”三年行动计划。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格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十大行业清洁化改造,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天然气使用县市全覆盖。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及建筑产业化。
加强生态文明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和政府规章。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培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大环境保护督察力度,严格环境保护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们要全力回应人民群众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的热切呼唤,用绿色装点荆楚儿女的新梦想!
(七)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
为政之要,民生至上。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美好愿景,致力于增进民生福祉,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无论今年财政压力有多大,用于民生的支出只增不降,为群众办的实事只加不减。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积极扶持就业新形态,拓展就业新空间,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引导更多省内大学生留在湖北、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鄂发展。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用市场力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展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扩大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范围,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
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政策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强化扶贫兜底保障,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棚户区改造41万套。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惠及200万人。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健全特困群体保障及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险、救助和慈善等方面资源统筹,切实兜住困难群体民生网底,努力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大力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热切期盼。公共教育投入重点向贫困地区、薄弱环节倾斜。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办好乡村学校,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学生130万人次以上。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一批职教名校、名师、名专业。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办好应用型大学。推进全民健康保障工程,重点支持建设12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9000个村卫生室。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治等各项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实现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做好“全面二孩”配套服务。
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思想共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 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繁荣文化市场,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培育健康网络文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支持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推进省科技馆新馆、省档案馆新馆、省博物馆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支持武汉筹备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重心在城乡社区,必须以人为本,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家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加快建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框架。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第二批脱钩试点。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龄人、残疾人权益。深化法治湖北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促进信访工作回归群众工作本源和法治轨道。推进平安湖北建设,健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提升信息化和应急能力,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做好援藏援疆工作。深化国防教育,支持驻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持续开展双拥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三、着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满意是我们的最高追求。我们要把执政为民落实到政府工作全领域全过程,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忠诚为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务必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记根本宗旨,争做“五个表率”,坚决把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行动、体现在工作、彰显于业绩。
坚持担当有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越接近,任务越艰巨,越需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增强担当勇气。对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困难、对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破难而行。提高担当能力。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着力提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的能力,成为能抓善管的行家里手。营造担当氛围。抓住想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促进各级干部创造性开展工作。
坚持务实重行。务实笃行才能精彩出彩。把务实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坚决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坚决不搞虚报浮夸的表面文章,坚决不搞华而不实的花拳绣腿,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把重行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规范。坚持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集中精力谋大事、抓实事、解难事。着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承诺的事情坚决兑现,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的事项,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把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标准。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共享,开展减证便民活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各级政府机关都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高效运转,少审批、少收费、优服务。
坚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进政府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充分发挥新型智库作用,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坚持清正廉洁。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六条意见,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完善财政资金支出、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资源交易等领域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做到惩治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廉洁从政的要求全面落实!
各位代表!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目标在前,使命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上下同欲,和衷共济,撸起袖子加油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