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7年主要目标和任务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全球经济在艰难中曲折前进,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湖南仍处在大有作为的机遇期。从发展阶段看,我省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从发展基础看,我省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具备后发赶超的基础条件;从发展趋势看,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党代会部署和“十三五”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湖南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保持战略定力,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四到五年的努力,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万美元以上,每个市州通高铁,每个县市通高速,每个村喝上安全干净的水,每个贫困户摘掉贫困帽子,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更蓝的天、更绿的山、更清的水,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都能生活在更加平安祥和的氛围中,享有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力争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
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三个着力”要求,围绕建设“五个强省”,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打好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战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进出口总额增长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湖南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发展先机,厚植发展优势,创新发展举措,培育发展动力,走出一条符合湖南实际的发展路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明晰“稳”的重点,把握“进”的方向,确保关键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创新开放发展形成新局面,经济运行质量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要紧紧盯住发展战略目标。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创新、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打破传统思维定势,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加开放的意识、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开放的办法谋发展、搞建设,实施好“十三五”规划,构建“四大体系”,打造“五大基地”,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科教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开放强省,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湖南新篇章。
三要切实抓好五大重点工作。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点做好振兴实体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债务风险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各种资源向实体经济领域聚集,着力解决供给侧结构性失衡问题,保持经济平稳安全运行。
四要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役。围绕脱贫攻坚战役,把更大精力、更多财力投入到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上,不断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转型升级战役,提升创新素质,增强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围绕环境治理战役,继续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统筹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让绿水青山成为湖南亮丽的名片。
三、2017年主要工作
(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立足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催生一批骨干企业集团,培育有特色、有竞争力、高成长性的行业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聚焦主业、突出特色,优化经营结构、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发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税收增量地方留成部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加强研发的政策;通过减补加奖,引导企业减虚夯实、减少冗员、减少能耗,对新进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盈利企业管理团队给予奖励。继续开展百户大型骨干企业精准帮扶活动和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省担保集团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引导银行机构做好贷款项目储备,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和引导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形式,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300个省级重大项目。交通方面,力争建成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干线公路1000公里以上;重点推进长益(扩容)高速公路和怀邵衡、张吉怀、黔张常铁路等在建项目,力争长益常高铁年内开工;加快黄花机场T3航站楼前期工作,确保武冈机场开通营运,加强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能源方面,建成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五强溪水电站扩机项目,加快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和“气化湖南工程”。水利方面,推进涔天河水库扩建、莽山水库等项目,力争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开工,抓好洞庭湖重要堤防加固维修工程。信息方面,继续推进城市宽网提速、宽带乡村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制造业方面,加快推进中电信息安全产业园、中航发动机产业园、舍弗勒汽车零部件及精密轴承等重大项目。现代物流方面,实施物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冷链物流县(市)全覆盖,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一核三极四带多点”战略,推动要素高效集聚,培育高铁经济圈和沿线增长带,重塑和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快长株潭一体化建设,以两型社会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为载体,推动规划、产业、交通、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智能制造、商贸金融等优势产业。促进洞庭湖区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构筑环湖路网、滨湖生态城镇体系、环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及和谐人水关系,建设“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以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各类园区为载体,推动有色金属、轻工纺织等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武陵山片区发展,加快综合交通、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特色产业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建设,不断壮大县域实力。
加快新型城镇化。构建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中心城市为主体、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的新型城镇体系,支持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抓好百个特色小镇,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完善城市功能,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四年行动计划,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加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等建设,着力解决交通拥堵、城市内涝、水体污染等问题。创新城市管理,推进“多规合一”和城市综合管理立法,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建立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等机制,逐步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将进城务工人员逐步纳入城镇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保障体系。
推动消费加快升级。开展“优供促销”活动,实施城镇商品销售畅通、农村消费升级、居民住房改善、汽车消费促进等行动。实施“湘品出湘”,打响湘绣、湘瓷、湘菜、湘茶、湘酒等“湖南老字号”、“湘字号”品牌。推进“互联网+商贸流通”,拓宽“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保障“田间”到“舌尖”的安全。打造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形成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深化红色旅游国际合作,推进旅游业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推动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二)增强创新引领能力
加强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打造长沙“创新谷”、株洲“动力谷”、湘潭“智造谷”。推动高新区提质升级,加快培育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湖南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多层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拓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建立科技要素交易平台。
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生命科学等领域推进科技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引进消化吸收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特色突出、机制灵活、承载性好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推动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园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建研发平台,合作开展研发攻关,大力支持城市管廊、蜂巢建筑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逐步提高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完善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运行机制,深化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加快技术双向转移。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激励创新创业的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双创基地,建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快组建科技大数据中心,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构建统一开放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培育和引进创新人才。着力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团队。建立引才绿色通道,探索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完善引进人才的服务和保障措施,建设高标准国际化人才社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弘扬创新文化,营造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惠及人人的社会氛围。
(三)加快开放崛起步伐
拓展开放空间。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和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合作,争取外国政府在湘设立领事机构。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发挥大型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骨干作用,推动“抱团出海”、“借船出海”,继续推进埃塞·湖南装备制造合作园等项目,加快装备、技术、标准、服务整体“走出去”。贯彻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加强与中部省份的产业和科技协作,推进湘赣、湘粤等合作试验区建设。
完善开放平台。积极申报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的作用,加快水果、肉类、药品等指定口岸申报建设,推动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以及岳阳城陵矶水运口岸等一类口岸拓展功能,提高集聚开放要素的能力和水平。拓展国际航班航线、湘欧快线、港澳直通车,建设长沙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把长沙建成中国腹地直通国际的开放大通道,把岳阳建成大宗货物国际运输交通枢纽和我省通江达海的开放门户。
做强对外贸易。大力开拓中东欧、中东、南美等市场,加大成套设备、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产品、生物医药、农产品等优质产品出口。培育和引进一批贸易龙头企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引进国际采购商,支持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进口。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服务贸易,大力发展转口贸易。
优化开放环境。加大口岸“三互”和“单一窗口”等建设力度,推进区域通关通检一体化,促进贸易便利化。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海关特殊监管区贸易项下企业非市场行为“零收费”,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建立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和信用公示体系。建设招商引资“强磁场”,全面实施“万商入湘”专项行动,开展点对点、产业链、专业化招商,重点引进产业集群、研发中心、采购及结算中心;发挥“湘商”等群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吸引湘籍人士返乡建功立业。
(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实施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推进长株潭“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打造以中国智能制造示范引领区为目标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实施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重点发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先进硬质材料等20个新兴优势产业链,抓好航空动力、卫星导航、无人化装备、电动汽车、海工装备等产业基地建设,推进通用航空发展。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制造+互联网+服务、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等7大专项行动。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在装备制造、钢铁、有色金属、医药食品、石油化工、烟花陶瓷、纺织服装等7个行业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广应用人机智能交互、数字化设计、柔性自动化生产线、智能物流系统等技术,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车间,推动“湖南制造”向“湖南智造”、“湖南创造”升级。
着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重点培育和提升粮食、畜禽水产、果蔬、林产、茶叶等千亿产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省财政对每年认定的10个产业集聚区给予奖励。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严守耕地红线,加快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五小”水利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调整农业种养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新业态等方面加大力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产业,推广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电商销售体系。加强新品种选育繁育,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农机,提高主要农作物质量和全程机械化水平。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发展设施农业,培育更多“三品一标”产品,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全域标准化示范县、乡。继续实施农业农村三个“百千万”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现代新型职业农民。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三基地两中心”和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第三方物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金融、会展业,推进企业内置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实施“湖湘服务”品牌战略和服务型“互联网+”行动,以及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提升、龙头企业培育、重大项目推进等工程。
扎实抓好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省级特色园区建设和园区改革试点示范,开展园区调区扩区和转型认定。对全省园区进行优化整合,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清理整顿、环境治理、节能降耗等专项行动,增强产业集聚功能。推进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示范开发区建设,加强产城融合示范区、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五)系统推进各项改革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去产能,建立实施产能过剩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稳妥化解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继续淘汰退出落后煤矿产能。有效去库存,坚持分城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县城商业地产库存过多的问题;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和市场监管,统筹抓好“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大力去杠杆,降低企业负债率,深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支持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多方降成本,深化电力、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垄断性行业价格改革,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积极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用工、用能、物流、制度性交易、清算退出等成本。努力补短板,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把着力点放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上。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把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完成省属国企公司制改制,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意见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总体方案。加快省属国企战略性重组,深化华菱、湘电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同质化和层级过多、战线过长、力量分散等问题,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和省级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中期财政规划。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大统筹,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所有非税收入取消收支挂钩。完善重点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加快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建设。推动我省法人财产保险公司批筹,加快组建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继续推动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发起设立基金小镇。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出台对新型金融业态的监管措施,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继续抓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序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深化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林地“三权分离”制度。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整合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点,扩大农业保险品种覆盖面。
加快“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