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 刘长龙)

2017年02月09日 14:33   来源:长春日报   

    ——2017年1月7日在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长 刘长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市人民,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实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860亿元,增长7.5%,增速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415.5亿元,增长7%,增速比上年提高9.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指标增速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新的增长动力加快形成并不断蓄积力量。

  ——城市品质稳步提升。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建设扎实推进,旧城改造提升工程启动实施,交通秩序整治成效明显,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37天增加到291天,长春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区域发展格局不断优化。长春新区建设高点起步、顺利开局,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城区服务业不断进档升级,县域经济加速崛起,新型城镇化取得新成效。

  ——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领域取得新进步,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得到加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为群众办了一批好事、实事。城乡居民增收“暖流计划”启动实施。全年新增就业12.6万人,超出年初预期目标。长春连续九次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提速增效。坚持把扩大有效投资摆在经济工作首位,以项目为载体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推动经济稳定回升向好。全年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150个、10亿元以上项目284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增长16.7%,增速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启动建设五大现代农业实验区,带动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综合农机化率超过80%。调减籽粒玉米面积22.3万亩,“长春大米”等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长春成为首个“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畜牧业稳定发展,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基本完成。制定了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一汽大众奥迪Q工厂、EA211发动机、长客动车组检修基地、中粮10万吨液糖等一批项目顺利实施,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三大支柱产业整体素质不断提升,长春被国家正式列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8.7%,增速比上年提高20.5个百分点,总量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次由第10位上升到第9位。实施服务业攻坚,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加快建设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占GDP比重提高1.6个百分点。长春获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成功举办汽博会、农博会、电影节、雕塑展、雪博会。民航进出港人数增长11%。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增速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金融业稳步发展,获批筹建东北首家民营银行。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营业收入增长2 倍。长春进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行列。启动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单克隆抗体、玄武岩纤维等一批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航天信息、新能源汽车等10大产业园区启动建设。科技大市场建成开业。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09亿元,增长3.5倍。3户企业上市,17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国家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发展到9家和49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分别发展到285户和453户。

  (二)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扩大对外开放,不断破除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向改革开放要动力、要潜力、要红利。全面启动“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削减23%,行政审批要件精简21%。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到51天。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确保市场活而不乱。认真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全面推行营改增,进一步清费减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管理,全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0多亿元,经济发展软环境不断改善。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3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93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434户。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日益高涨,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增长18.3%,其中新登记民营企业户数增长27.1%。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被列为国家试点。淘汰煤炭落后产能117万吨、钢铁落后产能48万吨。汽车库存降低2.6万辆。商品住房可售面积下降15%。市属国有企业股权规范重组取得积极进展,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供销社、农村金融、不动产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领域改革有序推进。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重大机遇,主动参与中蒙经济走廊建设,积极与天津市开展对口合作,兴隆综保区获批国家一类口岸,“长满欧”货运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中德、中韩、中白等国际合作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聚集区落户长春。引进了华为云计算、浪潮大数据等一批高质量的大项目,实际利用内外资分别增长15%和12%。

  (三)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打造绿色宜居新型城市。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并重,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承载能力、形象面貌稳步提升。以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统领的30个专项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基本实现主城区“规划一张图”。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建设扎实推进,城区段主河道完成截污,南溪湿地、沿河旅游设施、防洪生态绿道、调蓄池、污水处理厂建设顺利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启动。实施三环以内旧城改造提升工程,综合整治6个商圈、155个老旧小区、2087栋楼体,集中打造260条示范街路、规范街路,亮化美化一批重点街路、公园广场。拆除违法建筑1.8万处、193万平方米。完成16个城市出入口综合改造。亚泰大街南四环路立交桥、机场大道哈尔滨大街至保税区段、吉林大路东延长线等一批重要路桥建成通车。新建7座人行天桥,打通32条断头路、卡脖路,打开253处小区围墙。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完善道路标牌标线,清理私设地桩、地锁、隔离墩18万个,施划公共停车泊位34万个。地铁1号线热滑试车,地铁2号线、北湖快轨、轻轨3号线延伸线建设进展顺利。建成17.6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廊体,改造地下管网822.8公里,外环燃气高压管网全线竣工,哈沈天然气干线连接工程交付使用,城区3个热电厂实现热网联接。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关停搬迁重污染企业12户,淘汰4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255台燃煤小锅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提升城市保洁标准,地面清洗范围扩大到26个广场、596条道路,16条街路实施深度保洁。新建6个社区公园、15宗大块绿地。长春世界雕塑公园被国家评定为5A级景区。“长春德苑”主题公园建成开放,文明城创建取得新成效。

  (四)全力改善民生,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坚持把民生作为发展的“指南针”,破解民生难题、回应民生关切、满足民生需求,推动民生状况持续改善。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实施各类扶贫项目626个,76.2%贫困人口、74%贫困村脱贫。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对少裁员、不裁员企业发放2.1亿元稳岗补贴,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下。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实现“十二连增”。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10万名失独、失能、空巢老人受益。拆除90万平方米棚户区,当年安置被拆迁居民1.1万户。改造“暖房子”254.7万平方米。1.7万户群众享受货币和实物住房保障。2.2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获得公积金低息贷款。无籍房确权取得新进展。完成7.8万户居民二次供水接收改造。改造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1.45万户。新建农村公路928公里。23个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新建5所义务教育学校、22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小学100%、公办初中90%以上实现划片入学,基础教育质量和均衡化水平稳步提升。市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住院费中的药费占比下降15.2个百分点。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区级医院门诊量增加2倍。在全国率先启动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医保低自付、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进一步增加,长春与部分省市实现医保即时结算。实施城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开辟优化公交线路22条,新建港湾式停靠站20座。2000余台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举办市民艺术节、送戏下基层、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长春体育中心完成改造,启动建设伊通河、南湖等一批健身步道。深入开展幸福社区创建,城市千米社区比例达到67%,农村社区用房面积平均超过400平方米。社区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

  (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运用民主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与政协协商制度。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办理人大议案2件、人大代表建议174件、政协建议案3件、政协提案326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公布市直部门责任清单,实施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的“三段式”执法模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6.8%和15.8%,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110刑事警情下降16.2%,“两抢”案件下降13.2%,刑事案件下降27.5%。人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面提高局长接待日、读报读网工作水平,市长公开电话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服务热线质量测评中获得第二名。强化信访接待,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93.6%。启动实施“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奋进,双拥模范城实现“八连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以“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实施电视问政活动,全面强化政务督查,敢于担当、竞进有为的发展氛围更加浓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根据中央部署,本届政府提前一年换届。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市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一系列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举措,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这四年,是长春经济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不断改革创新奋力前行的四年。经济运行克服下行压力逐步止跌回稳,重新回到合理区间,在东北率先实现回升向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传统制造业提质增效,现代服务业迅速成长,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经济结构加快调整,转型升级迈出坚实步伐。

  这四年,是城市规模扩张和城市品质提升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四年。新的城市次中心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竞相成长,主城区620多万平方米棚户区、3400多万平方米老旧楼宇经过改造旧貌换新颜。支撑城市发展的立体交通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提高,体现空气质量的PM10、PM2.5两项指标连续三年下降。

  这四年,是保障民生力度持续加大、民生状况稳步改善提升的四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速。城乡养老、医疗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残疾群众康复救助力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每年都有新提高。经过四年努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省直驻长单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长部队以及海内外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长春振兴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经济持续稳定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科技创新带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释放,新动能支撑发展的能力仍然较弱,经济发展软环境尚需进一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影响城市安全的潜在风险和隐患依然较多,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仍需加强。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下更大力气解决这些问题,尽心竭力做好政府工作,不辜负人民期望和重托。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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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 刘长龙)

2017-02-09 14:33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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