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全球英才用之 “成都人才36条”出台

2017年02月16日 14:06   来源:成都日报   

  构建符合国家中心城市要求的国际化人才制度体系

  昨日,市委外宣办举行“成都人才36条”新闻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等部门介绍了“成都人才36条”有关情况,以及贯彻实施“成都人才36条”的具体举措。( 点击查看新闻发布会直播实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新年伊始,我市以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即“成都人才36条”)( 点击查看《意见》)。这是继2016年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之后,全市出台的又一重大人才纲领性文件,对未来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成都人才事业实现了从“政策创新”到“体制机制改革”的跨越式发展。连续两年,市委、市政府都以“一号文件”出台人才新政,充分展现了成都择全球英才而用之的坚定决心、海纳百川的城市气质和大刀阔斧的改革力度。

  记者了解到,“成都人才36条”从建立灵活有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建立更具比较优势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具有国际化水准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创新创业支撑体系、建立推动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构建人才科学评价机制、完善人才顺畅流动机制、营造“类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徐雪 记者 侯初初) 

  原标题:择全球英才而用之 “成都人才36条”出台

  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5年建成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人才强市

  ——解读市委市政府2017年“一号文件”

  新年伊始,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的“一号文件”。

  《意见》明确提出,要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通过深化改革,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构建起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人才制度体系,人才管理、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形成人才引领创新、人才支撑发展的生动格局。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形成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成为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人才强市。

  《意见》从建立灵活有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建立更具比较优势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具有国际化水准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创新创业支撑体系、建立推动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构建人才科学评价机制、完善人才顺畅流动机制、营造“类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人才36条”首先充分体现了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定位,瞄准“五维支撑、七大任务”的人才需求,突出人才作为“四轮驱动”核心动力的重要地位,突出了简政放权、柔性引才、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科学评价人才、促进人才顺畅流动、构建人才发展良好“生态圈”等特点,具有浓厚的“成都色彩”和很好的引领、带动、辐射和示范效应。

  在全国率先建立人才管理服务“三张清单”

  在人才管理体制建设上,《意见》首先提出,要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围绕“放管服”改革,整合行政资源,厘清权责边界,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政府服务清单”等人才管理服务“三张清单”,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职能,推进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简政放权、管办分离和优化服务转变。

  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自主权,探索推进市属国有重要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探索面向全球人才资源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构建市场主导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都国际人才城,打造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意见》明确,将创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为重点,积极创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鼓励在人才引进、社会化评价、双向流动、股权期权激励、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构建市场化的人才服务体系】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成都人才36条”第一个亮点即是在全国率先建立人才管理服务“三张清单”。也就是说,强化了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和监督保障等职能,从“台前”转向“幕后”,从“管理”转向“服务”,努力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同时,突出市场化导向,向用人主体放权,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深化高校科研院所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员聘用、职务评聘和收入分配自主权保障落实机制,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市场化。

  支持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外籍毕业生留蓉

  在人才引进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扶持政策体系,建立高层次人才礼聘制度,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直接采用“一人一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扶持,增强人才政策吸引力。建立重点人才(团队)接力扶持机制,对于在蓉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都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团队),通过集合部门政策资源等方式给予综合扶持。同时,建立更为开放的柔性引才机制。以“一人一策”的方式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来蓉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攻关。

  为建立更为主动的外籍人才引进机制,《意见》提出,支持在蓉高校与重点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外籍博士后;支持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企业聘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外籍应届毕业生;支持中国境内高校外国留学生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到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直接留蓉就业创业。

  【高端培训“进来” 骨干人才“出去”】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我们一方面突出“引进来”,大力引进海外高端培训资源,支持在蓉高校与海外一流高校院所开展学位、师资联合培训;另一方面注重“走出去”,支持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选派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赴海外开展短期研修,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才出国开展培训、合作等事宜,实行“分类管理”,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容缺办理”。

  将建离岸孵化空间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

  在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支撑方面,《意见》提出要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并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工业强基人才‘输血’计划”,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

  我市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训机制,依托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都国际人才城,引进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机构海外培训师资和课程,建立本土人才国际化系列培训项目。同时,探索外籍人才项目申报享受国内人才同等待遇,对外籍人才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科学技术奖项时,可享受国内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提出,依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建设集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保税区、国际化社区等功能平台为一体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营造“类海外”的高层次人才宜业宜商宜居环境。建立离岸孵化空间,支持在蓉企业海外研发中心、在蓉高校海外研究院,建立国际化众创空间、海外离岸孵化器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撬动境外资源孵化人才,引进境外高层次人才来蓉转化科技成果。

  【海外人才就业创业不受时间空间限制】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成都人才36条”从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出发,提出依托自贸区平台优势,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集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综合保税区、国际化社区等功能平台为一体,营造“类海外”的人才宜业宜商宜居环境。同时,为解决海外人才特别是外籍人才在蓉创新创业,在项目申报、商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障碍,“成都人才36条”积极为外籍人才来蓉创新创业争取“国民待遇”。

  将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

  在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开展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其中,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对成果完成人员或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针对如何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意见》明确,支持重点园区与国内外知名科技文献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政策,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效促进专利的创造和运用。在创新投融资扶持体系上,我市将打造“西部创业投资中心”,构建“基金+基地、孵化+投资”创新型基金运作机制,壮大债券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扩大创投基金规模,形成完整的基金产业生态圈,力争全市创新创业领域投资基金规模达200亿元。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产品市场推广,《意见》提出要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支持高层次人才自主研发的终端产品(服务)进入《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授予“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给予100万元奖励。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为激励高层次人才自主研发具有国际水平的终端产品(服务),“成都人才36条”专门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对进入《目录》的终端产品(服务),在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将给予一定支持,帮助拓展市场,这在全国属于首创。“成都人才36条”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知识产权交易保护和质押融资、创新创业投融资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与市场推广形成了支撑人才发展的“组合拳”,让人才创新无虞,成果得到充分保护。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岗创业

  在人才评价和人才流动方面,我市将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探索针对基础型研究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建立“自主评价+业内评价+市场评价”的多元评价体系。

  《意见》明确,要完善军民人才融合机制,鼓励军工单位面向成都市高层次人才开放仪器设备,开展课题研究和项目合作。在校地合作发展机制上,《意见》提出,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蓉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构建集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合作平台,加快推进中科院成都战略新兴产业联动创新中心等一批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和项目建设。

  《意见》对构建科研人员灵活创业也给予了相应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支持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意见》提出,对于急需紧缺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社工等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差别化待遇,分类别、分梯度到基层一线、远郊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基层卫生人才、农业技术人才、科技人才、社工人才均衡配置。

  【建立海外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职称制度是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成都人才36条”从评审主体、评审机制、评审条件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改革措施:在评审主体方面突出“放”,将评审权下放给用人主体、行业组织;在评审机制方面突出“直”,完善职称评审“直通车”和职称直聘办法,为各类急需人才打开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评审标准方面突出“破”,对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探索实施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

  构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在整合政府资源方面,“成都人才36条”旨在探索设立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窗受理、多证联办”的服务机制。在整合市场资源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作用,建立人才发展促进会和新型人才工作站,形成涵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融资、后勤保障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外籍人士“家在成都”工程,围绕教育、医疗、住房、出入境等为外籍人才创造便捷舒心的宜业宜商宜居环境,增进外籍人才对成都的融入感和归属感。构建“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整合全市人才服务资源,建立“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的人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公寓、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构建涵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融资、后勤保障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在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方面,强化党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凝聚,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此外,我市还将探索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作为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开展区(市)县人才综合实力指数考核以及对职能部门人才工作督查督办,提高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

  【营造宜业宜商宜居环境】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支持人才在蓉创新创业,关键要为人才提供逐梦、圆梦的“土壤”。“成都人才36条”重点从教育、医疗、住房、出入境等方面着手,提出深入实施外籍人士“家在成都”工程。同时,充分发挥“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作为社会组织的灵活机制,通过与在蓉星级酒店、商业银行的合作,解决外籍人士在短期入住、人民币信用卡办理、担保贷款等方面遇到的障碍,为外籍人士创造便捷舒心的宜业宜商宜居环境。(徐雪 记者 侯初初)

  部门举措  

  市科技局:

  新布局建设一批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政府引导,高校、企业及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的建设模式,大力引进世界500强或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顶尖科技人才,在“环四川大学知识经济圈”等3个首批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基础上,新布局建设一批转化区,加快推动高校院所优秀成果和人才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优化创新人才服务上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修订完善《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设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建立更便捷、更科学、更有利于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项目管理流程。

  市人社局:

  力争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制机制取得突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方面,我们力争到2020年,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让人才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充分激发和释放。在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方面,重点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

  市金融办:

  每年遴选培养10名中青年优秀人才

  “实施经济证券化行动计划2.0,助力人才创新创业。”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大力支持人才所在企业挂牌上市,建设区(市)县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在整合上市资源,充实成都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的同时,发挥债券市场对人才融资的支持作用。其中,我市双创债券已初步形成发行工作方案及后续工作机制,将力争今年3月底前发行西部首单双创债券。

  同时,我市将实施“成都优秀金融人才培养计划”:拟每年面向全市金融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遴选培养10名左右中青年优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培养期限为3年,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加强对高层次金融人才政策支持:对接“成都人才计划”,对入选的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给予政策奖励。其中,对入选长期项目的,给予每人最高300万元资助;对入选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的,给予每人60万元资助;对入选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给予每个项目500万元资助。(记者 侯初初)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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