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全国约1/3副省级市实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2017年02月16日 16: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家工商总局综合司司长袁喜禄今日指出,目前,全国有约1/3的副省级市、1/4的地级市、2/3的县实行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改革举措、保障措施等,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有记者问:在推进综合执法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部署,社会各界也较关注,这方面《规划》有哪些具体安排?

  袁喜禄回应,推进综合执法,这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更为关注,这是涉及未来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体制安排。加强综合执法是市场监管的方向,党中央、国务院也有明确部署。目的是要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袁喜禄指出,近年来,伴随着工商等部门职能调整,各地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方面进行了多样化探索。目前,全国有约1/3的副省级市、1/4的地级市、2/3的县实行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采取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的较为普遍,占一半以上,还有的是“四合一”、“五合一”的模式。通过机构整合、职能调整,综合执法改革取得积极成效:解决了部门间多头执法、权责不清等问题;优化了执法资源;提高了监管效能,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强了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改革模式不统一;部门执法要求不一致;基层人员任务重、压力大;改革不配套不到位等。

  袁喜禄表示,对此,《“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对综合执法改革作出了统筹谋划,做了几个层面的改革安排和部署。

  一是强调了宏观指导。提出要研究制定深化地方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政策思路,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综合执法改革。

  二是提出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三是强调加强顶层设计,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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