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辽宁省科技厅:对高新区实行末位淘汰制。 沈殿成 摄
据辽宁省政府新闻办2月16日发布会消息,该省将制定科学合理的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高新区实行动态考评,实行末位淘汰制。
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学来说,高新区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主阵地和策源地,目前辽宁的高新区申请发明专利总数占全省比例接近30%,集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形成了一批品牌效应明显、具备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
为促进高新区加快发展,辽宁将在2017年开展“高新区建设年”活动。
据辽宁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处处长沈宁介绍,在“高新区建设年”活动中,将做好高新区发展的顶层设计,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聘用国内外高端人才,职务不受职数限制,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岗位限制。实行“档案封存、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建立按劳分配和按绩分配的薪酬机制,重点向高端人才、有突出贡献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倾斜。
抓好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大力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协调推进高新区已形成规模的主导产业或正在培育的新兴产业,扩大规模和提升竞争力,重点打造以龙头或骨干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为配套的企业群和产品群,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丰厚度。
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科技与金融结合工程。争取每个高新区均建有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工作平台,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政府与投资机构共担风险,解决科技型企业发展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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