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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坚定推进改革,妥善应对风险挑战,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74412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67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296236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384221亿元,增长7.8%。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1.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3980元,比上年增长6.1%。全年国民总收入[3]742352亿元,比上年增长6.9%。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82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929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35%,比上年末提高1.2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786万人,出生率为12.95‰;死亡人口977万人,死亡率为7.09‰;自然增长率为5.86‰。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4]2.92亿人,其中流动人口[5]2.45亿人。
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0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全国农民工[7]总量28171万人,比上年增长1.5%。其中,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增长0.3%;本地农民工11237万人,增长3.4%。
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8]为94825元/人,比上年提高6.4%。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0%。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0%。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6%。农产品生产者价格[9]上涨3.4%。
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月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65个,下降的为5个;月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46个,比年内高点减少19个,持平的为4个,下降的为20个。
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55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11]增加6828亿元,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130354亿元,增加5432亿元,增长4.3%。
注:图中2012年至2015年数据为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2016年为执行数。
年末国家外汇储备30105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3198亿美元。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为1美元兑6.6423元人民币,比上年贬值6.2%。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