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了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
其中,有19条事项将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如一站式行政审批、企业简易注销等;有86条事项将在沈阳片区内推广,如7月底前实施东北人才回归计划,出台高层次创新人才财政补贴政策,外资企业投产先期“免租金”,支持在区内申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沈阳市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阶段实施政策清单。2017年7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贸易转型升级等方面事项;2017年12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方面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涉及电子营业执照,航材、航油保税仓储业务、科创企业投贷联动等方面事项。
沈阳市政府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政策清单确定的改革事项和完成时限,于2017年5月1日前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相关改革事项按时限要求推进,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