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防总正式批复了《2017年度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首次将中游清江、洞庭湖区控制性水库群纳入联合调度范围,联合调度范围由上游扩展至中游城陵矶控制断面以上,控制性水库数量从2016年的21座,增加到2017年的28座,为充分发挥水库群的综合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方案》主要包括纳入联合调度范围的水库、调度原则与目标、联合调度方案、各水库调度方式、调度权限、信息报送及共享、附则七部分内容,对纳入调度范围水库的调度原则、目标、防洪调度、蓄水调度、应急调度等进行了明确,并细化了各水库在不同时期的调度方式及调度管理权限。
与2016年联合调度方案相比,《方案》最大的变化在于在上游水库群的基础上,将联合调度范围扩展至长江中游城陵矶控制断面以上,将清江水布垭、隔河岩水库和洞庭湖水系资水柘溪,沅江凤滩、五强溪,澧水江垭、皂市水库纳入了2017年联合调度范围,今年将纳入联合调度的控制性水库数量从去年的21座,增加到28座。此举不仅为防御长江洪水增添了有效手段,在保障流域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方面,也将发挥多重效益。
《方案》的批复,为做好今年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国家防总批复指出,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对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发电、航运、供水和水生态保护等意义重大,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江防总、流域有关省市防指和有关发电集团公司要认真落实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科学开展水库群联合调度,统筹协调防洪与兴利的关系,充分发挥水库群和工程体系综合效益,确保防洪和供水安全。
长江防总和流域内相关防指将认真组织贯彻执行,根据长江流域防洪形势发展变化和水库群调度运用实际情况以及流域防洪、抗旱、供水、发电、航运等方面的需求,按照统一调度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力做好水库群综合调度。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