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纤维检验局负责人违规发津补受到处分

2017年06月23日 11: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 日前,青海省纪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省纤维检验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原局长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8年至2014年,省纤维检验局以棉花公检津补贴、年节费等名义,先后累计违规发放津补贴134.13万元;2015年1月至8月,为执法检查人员违规发放加班误餐费9862元;2013年至2015年为职工三次打感冒疫苗,先后支出5980元。2017年1月9日,省纤维检验局原局长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的其他问题还有:大通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局技术部党支部书记刘河林违规接受宴请问题;互助县原粮食营运管理中心主任兰国宝在下属企业报销公务招待费和长期违规使用下属企业公务车问题等。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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