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住房租赁新政 培育购租并举住房消费新格局

2017年08月15日 07: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郑州8月14日电 (记者 赵晖)作为被列为全国首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之一,8月14日,郑州市印发《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旨在打破目前房地产市场“重售轻租”,租售比失衡的住房消费现状,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增强住房的居住属性,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观念,积极培育住房租赁专业化企业及住房租赁新业态、新模式,有效增加租赁市场供应,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资料图:一处在建的楼盘。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_fcksavedurl='http://www.chinanews.com/'></table>中新社</a>记者 吕明 摄

  资料图:一处在建的楼盘。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郑州是中部地区重要的人口净流入城市。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郑州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600万人以上,其中流动人口超过300万人。特别是随着近年郑州市的快速发展,这一人口基数仍在持续上升,住房租赁需求在不断增加。但目前郑州市房地产市场“重售轻租”,租售比失衡,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助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形成购租并举、一二三级市场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方案》共包括17项工作任务,其主要内容为培育四个市场主体、拓宽六种供应渠道、搭建一个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制定并完善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相关政策以及租赁市场管理配套政策等。

  培育四个主体,即发挥国有租赁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现有国有平台中选取1-2家公司,增加住房租赁业务;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实现开发与租赁一体化;吸引个人将闲置住房委托国有或社会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提高住房使用效率和收益。

  拓宽六种渠道,即国有土地新建,采取出让租赁住房建设专用土地和部分新建商品房小区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集体土地新建,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允许企业和自然人改变自有土地性质,自建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建设租赁住房;扩大公租房新建规模;整合安置房资源,鼓励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直接打造为青年公寓、短租公寓、养老公寓等特色租赁小区;允许改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改造后用于出租。

  搭建一个平台,即建立房屋租赁网上备案系统,搭建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房屋租赁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租赁价格参考、租赁双方信用查询、房屋租赁网上备案等功能,提高租赁管理和服务水平。

  《方案》还特别指出,对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的承租方,允许其在居住地落户,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方案》中还包括支持租赁住房消费的税收和金融政策、提高公租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化住房租赁联合管理机制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配套政策体系等内容。

  根据《方案》安排,2020年前,国有租赁平台企业持有的住房租赁房源要占全市增量的20%;国有土地新建租赁住房要达到3.8万套;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达到5000套;利用自有土地新建租赁住房达到5000套;新增公租房实物配租30000户;新建特色租赁小区住房达到5000套。(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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