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新疆自治区和海关总署在乌鲁木齐签署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局,提高新疆对外开放水平,共同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陈全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李学军等自治区和海关总署领导出席签署仪式。
于广洲和雪克来提·扎克尔代表双方签署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海关总署将从“加大资金、设备、人力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新疆对外开放平台体系建设”“积极促进新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为新疆营造良好的外贸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重点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海关总署将继续加大监管查验设备配备力度,统筹优化新疆口岸开放布局,支持新疆打造“多式联运+西向国际班列”运营新模式,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促进贸易多元化,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助推特色产业发展,创新加工贸易和新业态发展,积极支持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创新发展,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建设“互联网+海关”,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覆盖至新疆所有口岸,扩大海关国际合作范围等。
自治区将加强新疆开放平台的软硬件投入,结合新疆实际,解决海关人力资源不足问题,加大对口岸基础设施和监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维护资金的投入力度,提升口岸软硬件应用运行水平,优化完善和拓展新疆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功能;加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强化对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支持海关依法打击走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支持海关缉私战区和“智慧缉私”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打击合力;支持乌鲁木齐海关建设发展,协调解决海关在监管执法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自治区各部门和各地州市支持配合海关工作,加强对海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大对海关工作的宣传力度。
双方还明确建立完善署区联络协调制度,加强联系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督办落实合作事项。
(原标题:自治区和海关总署携手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