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南市政局长挨处分:违规兼职取酬

2017年12月11日 10:4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罗有远

  本报讯(记者 罗有远)2017年2月,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局长欧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2013年至2015年,欧永强违反发放职工福利和领导干部兼职等有关规定,不仅以“通讯费”等名义多领取补助8360元,违规兼职取酬1.1万元,还使用下属单位6000元公款送礼。最终,欧永强违纪款也被追缴。

  这是广东省纪委近日通报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一同被通报的还有3起典型案例。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琪因在2013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赠送的共计8000元礼金,于今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与袁琪相似,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后瑞股份合作公司原董事长黄伟颂在2013年至2015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先后8次违规收受承包商赠送的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1.6万元。最终,黄伟颂于今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还有一起典型案例是关于违规报销问题。2014年7月和2015年6月,连平县忠信镇卫生院院长黄斯谨先后在单位违规报销1万余元的私车保险费及车船税,并于2014年1月授意出纳黄树娟虚开2万元发票用于报销公务接待餐费。今年5月,黄斯谨、黄树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7起,处理11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3人。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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