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当“长江经济带”绿明珠 南京7个行政区将严控用地

2017年12月26日 15:30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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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沿江湿地。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 张华 摄

  为推动长江经济带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环保部等研究编制了《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试行)》,长江经济带誓做“最绿经济带”,江苏省环保厅昨日就其中“江苏准入区域目录”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热心读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email protected]

  30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进入

  根据征求意见稿,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等30个自然保护区内,除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科学研究观测和调查活动,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除经批准的参观考察、科普宣教及驯化、繁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取水等活动外,禁止在实验区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环境以及景观的生产设施。

  保护区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区擅自引入外来物种。同时还禁止高尔夫球场建设、索道建设、会所建设、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以及不属于国家重大战略资源的勘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展览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及改扩建公路、铁路和其他基础设施占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据悉,南京江豚保护区涉及的区为:江宁、浦口、雨花台、鼓楼、建业5个区,面积共86.92平方公里。

  22个风景区内禁止建宾馆、招待所

  对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钟山风景名胜区、雨花台等22个风景名胜区,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除经批准确需引进以外,禁止向风景名胜区引进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 禁止进行影响和破坏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而在明孝陵等3处世界遗产,禁止在保护范围(遗产区)进行与遗产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以及爆破、钻探、挖掘等破坏地表、地貌的活动。禁止引进外来有害生物。禁止商业性采伐。

  南京7个沿江区控制用地规模

  41个水源保护区禁止游泳和垂钓。在南京新济州群国家湿地公园等23个湿地公园,则禁止制造噪音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禁止擅自猎捕野生动物,禁止违规捡拾鸟粪;禁止非法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禁止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人口定居。

  记者注意到,对于南京7处沿江的城市化地区,“目录”也做了严格规定,其中,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和江宁区将严格限制岸线开发利用项目;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 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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