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发展目标,即健康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设绿色宜居城镇、实现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城乡统筹发展,成为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与绿色宜居城镇发展及“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区。
市民“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最新统计显示,湖北省设市城市(含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达到10.7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5.28%。
按规划,未来3年,湖北省将加快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城市边角地、弃置地全部实施绿化,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预计到2020年,湖北省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达到14.6 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高于39%。
《规划》要求,湖北省12个地级或以上城市,每个城市新增绿道不少于50公里,总计新增绿道长度不低于600公里。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州要各建120公顷绿廊。全省将新建12处城市郊野公园,其中武汉3处,宜昌、襄阳各1处。一系列园林绿地设施,将打通区域之间的生态廊道,缓解因开发强度高、人口密集造成的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小气候。长廊式的景观带,也将给市民创造更多户外活动、休闲空间。
努力缓解城市出行难
城市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成为市民头疼的事。《规划》要求,加强道路交通系统,推广绿色出行,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到2020年,湖北省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要达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规划》建议,武汉的中心区、大城市重要地段,汽车与停车位之比按1∶1.2计算;地级市中心区、武汉边缘地区按1∶1计算;县级市、地级市边缘地区,按1∶0.8计算。停车场充电桩配置率要达到10%。
城市道路逢大雨就“看海”现象也将得到改善,今后3年,湖北省将推进海绵型道路建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地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到2020年,城市新建绿地和新建硬化地面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的技术标准。
将新增2个200万—500万人口大城市
《规划》从“人口重点集聚区”“人口适度集聚区”“人口控制优化区”“人口适度外迁区”4方面指出了湖北城镇发展战略分区,列出了全省城镇等级结构,涉及500万人以上城市、200万—500万人城市、50万—100万人城市等8种规模城镇共781个。
按规划,到2020年,500万人以上城市1个(武汉),新增200万—500万人城市2个(襄阳、宜昌)、100万—200万人城市2个,50万—100万人城市由3个增加到10个,20万—50万人城市由26个增加到30个(包含宜都、当阳、枝江等),10万—20万人城市由34个增加到36个(包含秭归、长阳、宜都市枝城镇等),3万—10万人城镇由77个增加到221个,3万以下的城镇由655个减少到480个。
到2030年,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人口比重将大幅提高,大批城市成长为大城市,同时,20万—50万的Ⅰ型小城市人口也将有所上升,10万-20万以及10万以下的Ⅱ型小城市和小城镇人口增幅相对放缓,3万以下的城镇数目进一步减少、人口比重进一步下降。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