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侯梦菲
1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97项具体事项将实现“证照分离”。
根据《方案》,我省将在河南自贸区实施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至2018年12月21日。具体来说,将结合河南自贸区实际,采取不同管理方式,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
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
由审批改为备案。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包括“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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