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自贸区“三反”工作指导意见 全面防范金融风险

2018年02月08日 17:06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官铭超 通讯员 陈亚楠

  本报讯 记者官铭超 通讯员陈亚楠报道 近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然而,区内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金融创新业务多元化等特点也可能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隐蔽空间。为支持广东自贸区构建开放新格局,全面防范跨境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近期发布了《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据悉,《意见》坚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一体建设,明确银行、证券、保险、支付等义务机构应结合风险为本的核心原则,建立健全自贸区创新业务洗钱风险的评估机制,强化对客户实际控制人和交易实际受益人的识别,并配备与风险相当的控制措施;完善自定义可疑交易监测机制,强化对资金来源审核和后续跟踪核查力度,做好涉恐名单的实时监测工作,有效遏制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等金融犯罪活动。

  据了解,人行广州分行在制定《意见》过程中,紧扣广东自贸区金融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既融入最新的反洗钱监管政策要求,又体现国际标准和通行做法,突出抓重点、全覆盖、堵漏洞,为自贸区金融机构履行“三反”义务提供了基本的遵循依据。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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