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8年工作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交汇期,也是我省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攻关期。
我省发展面临着总体有利的宏观形势。世界经济有望继续复苏,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我省具备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潜力。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意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抢抓中部崛起机遇,牢牢把握工作主线,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把握基本路径,扎实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牢牢把握着力点,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牢牢把握制度保障,努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我们要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安全至上、创新为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要紧紧围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基础设施全面提质、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发展成果全面共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紧紧围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这个愿景,推进经济强省、科教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开放强省建设,奋力走在中部崛起前列。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三个着力”,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突出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投资增长11.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和4.5%以下,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万元GDP能耗下降3%以上。
实现以上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做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严防“地条钢”等违规产能死灰复燃;出台去杠杆“1+2”政策体系、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补短板专项实施方案。支持企业加大产品、技术、服务与商业模式创新,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新增10个左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品牌,打造细分领域行业冠军。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标和创标活动,支持优势企业将核心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建立完善北斗卫星应用、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食品加工、烟花爆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中国计量院长沙基地、国家级质检中心和检验检测平台。
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抓好“产业项目建设年”,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力度。着力抓好100个重大产业建设项目、100个科技创新项目、100个重大产品的创新,引进100个500强企业、100个科技创新人才。按照立项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重点推进磁浮装备产业园、IGBT研发及产业化、水稻分子育种中心、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水口山铜铅锌产业基地、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家居智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着力推动信息化与制造业融合,打造以中国智能制造示范引领区为目标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实施20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发挥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企业攻克核心技术,加快关键零部件进口替代,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先进储能材料、电动汽车等产业链培育上取得突破。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做强做大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领先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航空航天、电力装备、生物医药等比较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工装备、农业机械等潜在优势产业。提质升级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继续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广网络协同制造、流程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模式。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大数据技术,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和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
依托园区集聚和培育骨干企业。积极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加快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升级,支持园区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园区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和产业基础开展招商引资、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对园区产业发展、创新能力、节约集约用地和环保设施建设等质量效益指标的考核。继续开展百户骨干企业精准帮扶,落实新进“中国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盈利企业管理团队奖励、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奖励政策,力争培育2—3家优势龙头骨干企业、2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以上规模工业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打造勇于创新、致富思源、守法诚信的企业家队伍。
增强经济发展驱动力。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工程和“双百”工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服务、绿色快递、智慧物流、会展等新兴服务业,实施一批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创意经济示范项目,促进工业和服务业共同带动经济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网络信息等消费热点,推广信用、绿色、品质等新兴消费方式;深入实施“优供促销”,推进“互联网+商贸流通”、“湘品出湘”、商贸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推动生产和流通、线上和线下、内贸和外贸融合发展。建设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推进韶山等红色旅游基地建设,创建张家界等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充分发挥信贷资金主渠道作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着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快引进保险资金,切实保障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建设湘江新区金融中心和基金小镇,加快实现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构建竞争有序、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二)增强创新引领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加快创新高地建设。推进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完善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划,构建“一区三谷多园”格局,打造自主创新策源地、科技成果转化地和高端人才集聚地。开展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培育15个左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支持8个左右省级产业园区转型为高新区。积极承担种业创新、航空航天、新材料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依托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创建国家实验室,培育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共享。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一批科技创新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新技术、新产品。大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组建智能化技术、惯性技术、北斗导航等一批军民协同创新中心。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研发平台和机构,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鼓励园区、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着力培育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0家以上。鼓励民企参与军品研制和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军民融合成果转化。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潇湘科技要素市场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改革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协同推进和财政科技资金整合投入的新模式。实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和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增研发投入奖补、仪器设备折旧等政策,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完善技术需求、科技成果清单制度,以及科技成果评估、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建立创新型经济评价体系和监测评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健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百人计划”、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加大创新型企业家、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科技人才的服务联系,引进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