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呼伦贝尔市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1月7日 于立新)

2018年03月08日 11:14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   

  三、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义重大。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按可比口径计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

  生态环境的主要预期目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在70%;新增活立木蓄积量0.2亿立方米以上;主要河流湖泊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7%;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可治理沙地土地治理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要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对金融、债务、稳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系统的防范和化解风险方案。重点抓好财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落实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如期完成化债任务。依法加大对非法集资、高利贷和不规范的互联网投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控金融风险。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1.4万贫困人口脱贫、4个区贫旗市摘帽。加大“五个一批”工程的实施力度,抓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保障住房安全,鼓励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资金支持扶贫开发。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抓好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年度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启动新一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抓好工业、农牧业面源污染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基础数据库,强化动态监管。完成1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环境管理。新建16个地表水国家监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继续实施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上非火电行业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

  (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系统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年禁牧1687万亩,草畜平衡8671万亩。推进生态草牧业试验试点区建设。退牧还草140万亩。退耕还草10万亩。推进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三北防护林、森林质量提升等重点生态工程,巩固扩大天然林商业性停伐和退耕还林成果。完成绿化造林75万亩。继续实施沙区综合治理,建立草原沙化监测系统。实施呼伦湖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做好环湖整体生态系统综合整治,启动呼伦湖周边300万亩原生态草原和游牧文化保护区建设。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与科学监测并重,水域面积稳定在2050平方公里左右,水质稳步向好。加强河流流域综合治理,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抓好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建立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整体提高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

  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行为。严格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继续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争取国家将呼伦贝尔列为森林草原碳汇交易和排污权排放、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强化环境质量网格化监管。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不等于落后产业,要抓好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要积极培育、大力支持,加快形成新的增长极。

  加大传统工业改造提升力度。煤炭行业加快神宝公司、大雁公司扩能技改;化工行业支持东能、金新提质增效;有色金属行业推动驰宏矿业锌合金生产线投运、荣达矿业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和中金公司含铜废石综合利用项目;电力行业支持伊敏煤电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争取牙克石汇流河热电联产项目机组改型方案获得国家批复,积极推进呼伦贝尔至河北南网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木材加工行业加快满洲里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生产加工基地建设;装备制造业实施华德、蒙拓农牧业机械智能化升级改造。

  培育壮大新兴工业。启动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争取将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一期宝日希勒沉陷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规划。加快沃丰10万吨液体肥、30万吨生态肥项目建设。实施日冕公司、荣嘉公司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争取光伏发电“领跑者”示范基地规划纳入国家实施方案。支持阜丰集团拓展玉米生物科技产业链。推进大庆博润30万吨乙醇等生物科技项目。加快海拉尔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

  提高园区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园区发展平台作用,释放工业集聚发展效应。加快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岭东工业园区、伊敏工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建设。加大精准招商力度,优化服务环境,完善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产业。

  (四)做精农牧林业。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名优特精”为发展方向,变数量增长为质量效益增长。

  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农区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750万亩,大豆种植面积扩大到900万亩,新增设施农业3万亩。扩大马铃薯、甜菜种植面积。加快发展生态节水型农牧业,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农田60万亩。实施黑土地保护10万亩。耕地轮作65万亩以上。引导牧区走草畜平衡、少养精养之路。提高农区养殖业水平,扩大农区肉牛、生猪养殖规模。林区重点抓好蘑菇、木耳、苗木、中草药、蓝莓、狐、貂等特色种养业。

  提高产业化水平。培育壮大呼伦贝尔农垦集团、阜丰集团、伊赫塔拉等龙头企业。支持晟通糖业100万吨甜菜制糖、禾牧阳光肉牛良种繁育、呼伦贝尔肉业集团肉牛繁育等产业化项目。做强玉米生物科技、健康食品、蒙中医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支持组建薯业集团。加快草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结合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苜蓿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全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3%,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达到58%。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牧业清洁生产,促进形成绿色种植、循环种养新格局。

  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围绕肉牛、肉羊、蘑菇、木耳、蓝莓、药材等一批绿色优质农畜林产品,打造更多的“呼伦贝尔”名优特精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认证增加20个。完善农畜林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实现种得好、养得好向质量好、效益好转变。

  (五)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原生态、国际化、全域游的旅游业为引擎,带动服务业发展。

  做优旅游业。以“大草原、大雪原、大花园、大族源”为主题,推动旅游与自然生态、民族民俗、文化体育的深度融合。加快旅游景区景点的提档升级,打造一批自然景观和地域文化深度融合、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景区,重点抓好呼伦贝尔大草原旅游区、额尔古纳湿地5A级景区创建工作,开发草原森林旅游观光列车系列项目,完善蒙古之源·蒙兀室韦民族文化园、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白音哈达草原度假区、两河圣山等景区功能,实施套娃广场二期项目建设。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小特精”的农区特色村落、牧区庄园牧场、林区森林康养、垦区特色风光等民俗体验式旅游项目。组织开展中国·鄂伦春国际森林山地运动节、中国冰雪那达慕等冬季旅游系列活动。围绕“商、养、学、闲、情、奇”和“吃、住、行、游、购、娱”,创新特色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完善和优化呼伦贝尔草原经典游、呼伦贝尔多民族风情体验游、呼伦贝尔岭东南风光民俗游等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旅游标识、旅游驿站、旅游厕所、救援救助中心等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呼伦贝尔边境旅游数据基地项目。加强旅游执法,建立健全旅游企业诚信机制,清理整治重点区域、公路沿线两侧“小散乱污”景点景区。

  做活现代服务业。坚持传统与现代商贸物流并举,加快海拉尔生活性物流园和阿荣旗、扎兰屯商贸物流园建设。推动物流信息化,建设商贸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确保满洲里口岸集团国际物流中心和中俄农产品贸储项目落地。提高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传统服务业水平。大力发展健康养老、金融会展、电子商务、社区家政服务、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支持分享经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责任编辑:庄彧)

共(4)页 首 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末 页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